昨天,54岁、家住营盘路的应阿姨致电本报热线5858000称,她去年花6000元购买了一份年金保险,当时卖给她保险的人声称期限为5年,可事后很久她才发现保险期限竟是20年。随后她多次找到保险公司要求退保,但保险公司称,如果退保她就得损失两千多元。
应阿姨说,去年6月,她到中国银行兴关路分行去存钱。排队时,一位身着蓝色制服的女工作人员过来向她介绍保险业务。
“她说他们有个产品,只要购买了就能分红,利息也比存钱高。”应阿姨说,女工作人员介绍说产品叫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分红型),是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贵州分公司的一个业务,有5年期限的,每年缴纳6000元钱,5年后能够连本带息取回。
于是应阿姨在该女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办理了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分红型),并得到银行出具的代理保险业务收据凭证。
今年4月,应阿姨在电视上看到有老年人在银行存钱时意外买了保险,后来强行要求保险公司退保。想到自己也是在银行存钱时买的保险,应阿姨感觉不对劲。4月11日,她到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了咨询。
应阿姨从保险公司得知,自己购买的保险不是5年的期限,而是20年。于是应阿姨强烈要求退保,但是公司告诉她如果要强行退保,就会损失两千多;如不退,要20年后才能拿到本息。听说要20年后才能拿到本息,应阿姨一下就懵了,“20年?我已经老了,可能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
应阿姨说,她认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推销业务时存在欺骗行为,因为当时工作人员明明说的是5年期限的,自己因为不识字,也没有注意保单上的内容。而当时给应阿姨介绍保险的那名女工作人员则坚称,自己说明了这份保险是20年期限的。
据了解,新华人寿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分红型)分别有20年期和30年期,每年按首次缴纳保险费的1%向客户返还关爱年金,每5年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红利保险金额总和的25%向客户返还生存保险金。
对于那天发生的事情,应阿姨现在都觉得晕乎,她说自己怀疑那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谋实施的合同欺诈行为。
对此,保险公司和银行方面称,会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后,再给应阿姨答复。(赵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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