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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短期理财产品受捧 暗藏玄机还需细思量

2011年04月29日 14:59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时下由于银行频频加息,短期的理财产品便“热卖”起来。临近“五一”,不少银行都推出了理财新产品,其中超短期产品大受投资者喜爱。记者采访发现,省会西大街一家银行“五一特别计划”的7天期理财产品,产品起息日为5月3日,到期日是5月11日,在4月28日发售的第一天下午便宣布售罄。谈南路一家银行的一款利息稍高的短期产品也很快卖光。但是大部分投资者都忽视了理财产品到期不到账的“行规”。由于理财产品普遍存在“清算期”,大多产品清算期间不予计息,从而导致投资者的实际收益隐性缩水。“超短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看上去蛮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曾购买过此类产品的李群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细账。他说,3月中旬他在一家国有银行网点购买了期限为7天的短期理财产品,该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给出的预期年收益率是3.60%。但在理财产品到期后,按照合同上规定的“5个工作日清算结束”,算上中间的双休日,要等7天才能资金到账。理财产品的期限相当于从原来的7天延长到14天,由于理财产品的资金在到期后并不计息,所以,对应的实际年收益率也就从3.60%缩水一半,只有1.8%。

  记者采访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各家银行均表示,到期日和到账日之间由于需要清算,所以到账日会出现滞后。目前,不同银行对到账日的规定不尽一致,甚至同一家银行,由于产品性质不同,到账 对于大部分理财产品清算期资金不计算利息现象,省会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丹表示,银行应该给予投资者清算期间活期利息,因为这段时间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权仍然归属于银行,利用清算期无息占用投资这种问题会随着市场化的进程而逐渐有所改变。他建议眼下投资者在理财时,尽可能计算出自己资金使用的时间,选择购买那些时间稍长些的理财产品,而不致使自己“两头失利”还浑然不觉。日也存在一定差异。(石丽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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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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