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记者 刘育英 贾靖峰)2011年是《信托法》发布10周年。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信托法》颁布十周年纪念研讨会上表示,信托业十年来成绩斐然。但由于缺少“信托业法”,信托公司的合法权利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
蔡鄂生在讲话中指出,《信托法》明确了信托关系,对信托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制度保障作用,颁布十年来中国信托业成绩斐然,在金融服务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信托关系适用广泛,所以信托业不仅是指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只是信托业的一部分。在没有“信托业法”的情况下,银监会作为信托公司的监管机构,制定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两个部门规章。“两个办法”从行业监管的角度对“信托业法”缺失情况下的立法进行了弥补,对保证信托公司健康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蔡鄂生说,由于缺少“信托业法”,信托公司的合法权利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而且目前还没有真正能够用信托法来维护信托业、信托公司的权利的案例可以参考。
他还指出,信托业的发展,要依靠立法机关、各个部门、信托公司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促进整个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部委负责人、专家及信托公司负责人参加研讨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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