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这意味着此前酝酿近一年的定向债即将面世。这一创新品种和发行方式的推出,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发挥债券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向特定数量的投资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其发行方式具有灵活性强、发行相对便利、信息披露要求相对简化、适合投资者个性化需求、有限度流通等特点。
据了解,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即俗称的私募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也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比如2010年,美国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券745支,总规模达2952亿美元,占公司信用类债券总发行量的比重超过30%。当前,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开发行方式对企业信用资质及信息披露的“双高”要求,使得不少企业都止步于债券融资。而非公开定向发行信息披露要求较低、注册程序便捷的特点有利于解决更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在接收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非公开定向发行可以引入风险偏好型投资者,化解目前中小企业因规模较小、风险较大,被风险厌恶型投资者拒之门外的困境,也为附认股权票据以及结构化产品等多种创新融资品种的推出提供了新平台。
而对于投资者担心此类工具的风险问题,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除了投资人范围较小、信息披露安排比较灵活、流通转让有所限制之外,其发行、托管结算等基本运行规则与公开发行市场并无本质区别。非公开定向发行与公开发行一样具有契合自身特质的运行制度安排、风险缓释手段及投资者保护机制。”
定向债的推出是我国定向债券市场发展的良好开端,成熟的定向债券市场是金融市场领域激活民间投资的有效途径之一。由于民间投资具有持有期长、对流动性要求相对不高的优势,非常适宜通过定向债券市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大型制造业等领域进行投资。而定向债券市场的债券一般只在初始投资人之间转让,客观上要求初始投资人风险共担,这也有效增强了民间投资的集体抗风险能力。 (记者 任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