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金融频道

柜台办卡密码被偷窥丢10万 客户获银行4万赔偿

2011年05月03日 15:4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银行柜台办理信用卡,不料却被不法分子偷窥到密码,并利用复制卡在ATM机上取走10万元。虽然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十万存款未能追缴。受害人一气之下将银行也告上了法庭。近日无锡中院当庭宣判了这起因克隆卡冒领存款引发的纠纷。

  2009年4月,肖某冒充医院工作人员,向经营布店的邵某谎称医院需订购大量床单被套,带领邵某到医院签订合同。途中,邵某在肖某要求下到银行办理信用卡1张。办卡过程中,肖某伺机偷窥到邵某设置的密码。随后,肖某将邵某带到医院财务科,将事先等候在门口的刘某介绍为财务科科长。刘某要求查看邵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并趁其不备,使用随身携带的刷卡器复制了卡内的信息资料。刘某提出让邵某在银行卡上存入10万元之后再签订合同。

  当天,邵某即往该卡内存入10万元,并电话通知了肖某。肖某、刘某等人随即利用复制的信息克隆了银行卡1张,在ATM机上通过转账和提现将邵某卡内存款全部取走。

  无锡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犯罪分子能在邵某办卡时偷窥到密码,说明银行的安全服务保障存在隐患。复制的银行卡,不是真实的权利凭证,却通过了银行计算机系统的认证,说明银行计算机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不能担负起鉴别银行卡真伪的义务。据此,无锡中院酌情判定银行向邵某赔偿存款损失4万元及相应利息。 (蔡利娜 路若愚)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