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跟抢险指挥部达成协议了,他们同意赔钱给我。”车主陈师傅久悬着的一颗心算是放下了。
4月25日,陈师傅驾驶大货车行驶在石榴庄附近,因地面突然塌陷,最终导致整个大货车被永远地埋在道路下面。
事故经过很快成了网上热点,“车都不见了,保险公司赔不赔?”也成了网友们的热议。
陈师傅那辆车是去年6月买的,6月21日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车辆商业险,保费27253.15元,保额332900元。
事故那天,陈师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也派人到现场勘查,确定那辆货车是“全损”了。
“放心,不管在不在我们的理赔范围内,是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都可以先赔的。”保险公司理赔部的负责人拍着胸脯说,如果陈师傅走保险公司理赔,他只要把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可以先赔付;之后,保险公司会再找事故责任方去追偿。根据保险公司的正常理赔程序,车主一般在10至15天就能拿到赔款。
“前提是一定要记得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光凭保单是不行的,我们没办法确认被埋的那辆车就是在我们公司投保的车。我们必须现场勘验。”
假如陈师傅要求保险公司赔付,那么陈师傅能拿到多少钱呢?我们先得了解保险公司“全损”的赔付标准是什么。
赔款额=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月折旧率(1.1%。)÷30天×使用天数。
具体到陈师傅的大货车,由于是新车投保,投保金额就是新车购置价332900元,使用天数为308天,于是赔款额=332900-332900×1.1%。÷30×308=329140.449元。
在实际赔偿中,会根据双方协商,化零为整,那么赔偿给陈师傅的车损额实际会是329140.45元。
这个账很容易算清楚,虽然陈师傅投保的保额是332900元,但车辆“全损”连影儿都没有了,他能得到的赔付最高只有329140.45元。还有3759.55元的差额被“折旧”,他是得不到的。而陈师傅的损失,还不只这个“折旧金额”导致的3759.551元。
“从保险公司理赔,被保险人是无法把全部损失‘夺回来’的。”保险公司理赔部的人这样跟陈师傅说。原来,赔款额里的“新车购置价”,并不包含购置税和验车费等。而陈师傅说,他购买这辆大货车时,购置税加上验车费等等,可是花了3万多元呢。
而且,保险公司只管车辆本身的保险理赔,车上货物、车上的个人用品,都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不过,不幸的陈师傅其实也挺“幸运”。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地面塌陷都能找保险公司理赔的。“要是暴雨引起的地面塌陷,造成车辆损失,我们公司是不赔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这样说。
陈师傅最大的“幸运”,在于这起事故中第三方责任明确。现在,陈师傅与第三方“抢险指挥部”达成赔偿意见,由后者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陈师傅就不能同时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他要与保险公司签订放弃索赔的书面格式合同。
假如陈师傅遇到的事故,没有找到第三责任方,保险公司无法从第三方追偿到赔付的话,保险公司对陈师傅的车损的赔付可就不是刚才那个公式了。保险公司会要求一定比例的免赔。
“如果无法找到第三者,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但要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只能赔给车主70%。”一车险公司业务员说,这是《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中“在论”的。“我们曾经遇到这样的案例,车主一早从家里出来,发现停在路边的汽车的保险杠、雾灯都被撞坏了,但肇事车早已无影无踪。定损后按照他投保的车损险,确定车辆损失2000元,包括更换保险杠、雾灯等。但最终就是依据条款,按70%的比例赔付,车主只拿到赔付额1400元。”
所以,陈师傅遇到的事故,假如找不到第三方责任人,他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付就得打七折,仅有230398.314元啦!
那辆沉睡在石榴庄路地下的大货车,给我们上了一节保险知识课。 (舒芳静)
遭遇“地陷”各家怎么赔?
保险公司 自然地陷 人为地陷
人保 赔付 代位追偿
太保 不赔 代位追偿
人寿 赔付 代位追偿
平安 赔付 代位追偿
阳光 赔付 不提供代位追偿
太平 赔付 是否代位追偿视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