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42岁的湖南人欧某,2006年办理了民生信用卡,先后透支了6万多元。2008年11月,欧某逾期不还款。至案发,透支款已翻3倍。最后,民生银行报案,欧某被抓。日前,法院判处欧某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万元。
点评:便捷的信用卡也有“凶猛”一面,正如欧某违约失信最终自吃苦果。我国刑法有“信用卡诈骗罪”,若超期透支经多次催收仍不归还的行为就构成“恶意透支”,法院审案判案有法可依。
但是,信用卡的申领、使用以及安全问题,银行方面真是做到了无懈可击吗?客户与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真是完全对等?犯罪分子轻而易举盗用他人身份开卡透支以后销声匿迹的案例还少么?信用卡第三方支付漏洞为何屡屡被利用?
在说道信用卡那点事儿,特别是与普通消费者息息相关却又常被忽略的若干风险。如笔者曾有这样的经历,江门某银行采取“送积分”的“优惠”推广信用卡,只须开卡并刷上一笔,无论刷卡金额多少,即可获赠10000积分,这10000积分可兑换数十种礼品中任意一项。笔者看中了一款公文包,终于没有按捺住贪便宜的心理,填写了申请表。审核通过之后,银行寄来卡片并随信附上“安全使用须知”,笔者看罢,一身冷汗,原来信用卡有这么多门道。回想起来,笔者首次申领信用卡有些不谨慎。后来用卡经验丰富了,笔者注销了第一张信用卡(因还款方式太局限且不可设置支付密码,销卡过程也挺曲折),换了另一家银行更为人性化的信用卡。
笔者的经验是,信用卡无须多,一张额度够用且便捷的就好,务必吃透这张卡方方面面的要领:申请途径务求要安全,亲自去银行网点办理;开卡莫贪小便宜,日后用卡才是关键;申请资料要保密,莫泄露给无关者;收到信用卡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强烈建议设置支付密码(笔者设置了超过300元必须输入密码,实践证明既方便又安全,尽量不选不能设密码的卡)和每日支付上限、开通短信通知(每次刷卡哪怕1分钱的金额变动都有短信实时送达);绷紧“透支超期被罚”、“恶意透支受刑”的神经,量力消费按时还款,强烈建议将同家银行的储蓄账户与信用卡账户绑定,到期自动划转,省力省心;若收到莫名其妙的刷卡消费提示短信、有任何个人信息变化以及任何用卡疑问,一律拨打卡片背面客服热线,而非短信提示的号码;刷卡注意遮挡密码、注意核对金额、注意卡不离视线、注意保存账单;若网购,一律先到银行柜台按其建议设置最高安全模式,电子口令卡、密码短信之类的一个都不能少,电脑安装银行官网要求的安全插件(例如笔者若使用信用卡网购,必须同时使用银行提供的N种工具以及密码组合,连密码也是60秒即作废的实时密码);网购一律不用告知卖家信用卡账号、密码;在国内目前的用卡环境下,尽量不要“离线交易”;尽量不要套现;若遗失,第一时间挂失;若注销,第一时间剪断磁条、毁卡……
笔者思来想去,上述“攻略”如此详尽,信用卡使用风险基本可以降到零。事实上,除了对技术手段讲究之外,自身“安全至上、理性消费、信用第一”的用卡理念贯穿始终才是安全理财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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