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 没有丢失,也没有提现或消费,然而卡内的钱却不断减少。今年初,汕头市接连发生11宗这样的银行卡案件。警方近日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发现其作案手段是,专门开设一间便利店,以刷卡消费 为幌子窃取顾客银行卡信息,从而复制银行卡窃取钱财。
银行卡未离身钱却减少
今年1月以来,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连续接报11宗银行卡被人盗刷案件,被盗累计金额达八万余元。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专案组发现,11宗案件受害者持有的银行卡均未出现丢失或被人借用,卡内存款均是在持卡人没有消费或提取现金的情况下,被他人消费或套现。专案组在对大量案件材料进行核对后,发现被盗刷的信用卡持卡人案发前都曾持卡到汕头市区金新路一家名叫“好厝边”的百货商行刷卡消费过。
专案组锁定这一重要线索,立即对该商行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商行是去年12月25日正式营业,今年1月31日前后关门停业。办案组民警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共有近百张银行卡在该商行POS机刷卡消费。被盗刷的银行卡消费均在该商行POS机储存有记录。
摄像头“偷偷”记密码
侦查中,办案民警从出租铺面的业主了解到,该铺面的承租人名叫“吴涛”,另据查证,参与便利店实际操作的还有一名叫“林彬 ”的潮汕籍男子,二人的身份证经查证皆为伪造。经过大量调查取证,警方查明,“吴涛”的真名叫卢×彬(男,41岁,潮州市人),“林彬” 的真名叫陈×斌 (男,潮州市人)。
3月23日,专案组在广州市公安局、汕头市公安局等配合支持下,在潮州市抓获卢×彬。4月9日,专案组在深圳抓获提供作案工具的尹×岗。4月18日,在广州市新港西路抓获同案的陈×斌。
经初步审查,陈×斌和卢×彬供认,事前密谋策划在汕头开设“好厝边”便利店,顾客购物后将银行卡交给店主消费时,店主只需悄悄把银行卡在手上划一下(手上事先拿着一个小机器),就把顾客银行卡的信息全部复制,待客户离开后便重做新卡。至于密码,便利店上方的摄像头会录制顾客输入密码那一刻所泄露出来的数字。
随后,专案组在陈×斌的手提电脑 及电脑里共清理出65条顾客信用卡资料,现正对涉案的手提电脑和U盘进行数据恢复。目前陈×斌、卢×彬初步交代作案约40宗,已查实17宗,案值人民币12万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记者黄亮、王漫琪,通讯员张雷、李玮、林养植、朱泽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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