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孙建勇日前在“2011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细则会尽快出台。
孙建勇表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下一步险资对股权投资和不动产等方面投资的力度都会逐步加大。
保监会正在制定险资投资保障房的相关规定,对参与的险资资格、资金比例都有明确要求,险企须遵循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
中国太保旗下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40亿元,用于上海地产集团公司的公租房建设。其中,太保出资24亿元,其余部分已经获得阳光财险、光大永明寿险、天平车险等机构的超额认购,但这些机构参与保障房建设的资格还需获得保监会的核准。(记者 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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