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5日电 中新网金融频道从保监会网站获悉,中国保监会5月25日发布(2011〕12号公告称,杜树楷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任职期间,对该公司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保监会拟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称,保监会已向杜树楷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保监罚综【2011】6号),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杜树楷可在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材料提交至中国保监会。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权和申辩权。如要求举行听证,请在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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