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城投债扩容加速,以及今年城投债还款期高峰来临,城投债的风险也日益被各方关注。分析人士认为,城投债风险主要来自宏观经济、发债企业债务等方面,但总体风险尚可控,而当前管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现金流是控制城投债风险的根本举措。
扩容与风险并行
今年以来,城投债发行逐渐加快,按照其加速扩容的局面来看,2011年城投债的发行量将较2010年明显增加。分析人士指出,当前城投债各评级品种已呈现出明显的分化趋势,而在发行人自身信用资质的持续下降、债务负担加重以及再融资风险加大的情况下,增信方式对城投债实际资质的影响显得尤为关键。
统计数据显示,近期城投债的发行节奏进一步加快。自今年3月初以来,城投债已发行15只共166.08亿元。从更长的历史时间段看,目前城投债发行节奏接近甚至超过了2009年一季度末至二季度末及2009年底至2010年初两个高峰时段。
机构分析人士认为,此前银监会为提高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标准下发的《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将直接致使商业银行收缩对融资平台的贷款,从而导致城投债的供给压力上升。
按照银监会的标准,对于自身现金流不能覆盖债务本息的融资平台,无论是否有担保或抵质押,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都需按超过100%的风险权重计算风险资产,从而会比普通贷款消耗更多的资本,极差情况下,如果认定为“无覆盖”,占用的资本相当于普通非城投类贷款的3倍。该标准的执行,或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商业银行发放融资平台贷款,到期贷款续期也会面临同样约束。大量融资平台会转向发行城投债融资,这无疑导致了城投债的供给大幅增加。
平安证券的研究报告认为,目前城投债余额仅占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6.77%,地方政府整体债务占财政总收入约93%,尚未超过100%的警戒线水平。如果剔除第一分类为全覆盖的5.11万亿元贷款,则平台贷款风险余额为3.98万亿元,即使考虑城投债风险余额0.6万亿元,整体风险余额为4.6万亿元,风险暴露进一步降低,占地方政府财政总收入比例为44%,因此城投债系统性风险尚可控。
存在四大风险源
机构预测,从期限上来看,2011年到2013年期间,大量城投债将进入还款期,城投债风险会在此期间集中爆发,而今后两年内地方债务的积累仍然会维持在很高的水平。
中信证券有关分析师告诉记者,“十二五”时期将是城投债集中偿还时期,由于我国货币政策由宽松走向稳健甚至收紧,城投项目在建设进行中资金缺口或许很难有效填补,而随着项目的现金流不能顺畅流通,城投债面临的风险也将会加大。城投债期限一般为中期债券,都在5年期以上10年期以下,附息利率类型一般为累进利率。
记者综合专家分析观点,影响城投债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有四方面,首先是国家宏观经济下滑的风险。影响宏观经济的三驾马车是投资、消费和出口,目前美国、欧洲和日本等主要发达经济体均存在经济复苏前景的不确定性,对我国企业出口影响很大;国内消费虽然有所起色,但是仍存在居民储蓄率过高、消费意愿不强的难题,结构调整有待进一步深化;投资则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存在一定的下滑风险。宏观经济下滑主要影响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而削弱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其次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风险。各级城投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基本上都是来源于土地出让金,在地方政府财政总收入中土地出让金占比约28%,如果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严厉,房地产企业的拿地和开发意愿将进一步降低,因而使土地出让计划受到严重影响、地方政府和城投企业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减少,进而影响地方政府和城投企业的偿还能力。
三是地方政府的信息不透明风险。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地方政府的真实负债水平因信息披露不及时和全面,难以统计及评估,城投企业的偿还能力亦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不能排除某些地方政府的负债率远高于整体水平,引发一定风险。
四是发债企业的合规风险。城投债企业的政府背景和关系比较强大,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也渗透了地方政府行政手段和政绩目标,诸如隐性担保风险、抵质押手续风险、资产公允价值风险和发债资金流向风险等合规风险具有更高的隐蔽性。
从根本上控制风险
今年第一季度,审计署18个特派办和37家地方审计机关,开始对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的全面审查。由财政部牵头统计的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数据,目前正由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和央行核对。
据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透露,2008年我国发行了18只城投债融资约318亿元,2009年在扩大投资的政策激励下一发不可收,发行数量达到了创纪录的78只,融资高达1017亿元,尽管2010年由于通胀加剧信用膨胀得以抑制,但发行数量仍达到了近40只,融资约600多亿元。
专家认为,城投债过大将会带来政府财政危机,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是必要可行的。虽然城投债是解决政府项目资金缺口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必须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有效监控,防范风险。地方政府负债情况不但规模大、历史负担重,而且新增债务的速度也很快。政府债务终究是要用地方公共资金和投资项目还款的资金来偿还。地方政府投资的项目现金流不能正常流通,城投债面临的风险也将会加大。所以管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现金流是控制城投债风险的根本举措。
事实上,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已给予了高度重视。早在去年6月,国务院便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通知》已提出“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这可以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有效监控,防止地方政府债务在体制外运行,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可以起到积极作用。而治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根本性措施之一,就是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从体制上解决地方政府财力缺口的问题。(方家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