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近日起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银行理财产品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等乱象,办法规定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一定要从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披露充分三项原则,来充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具体为:商业银行必须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风险可控”),必须清楚产品的风险收益特性(“成本可算”),必须在产品销售之时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在产品存续期间和终结之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信息充分披露”)。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办法还对理财产品风险揭示、投资信息、收费、投诉等提出了一系列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记者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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