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7日电(金融频道 孟欣)保险一直是金融行业中争议性计较大的领域之一,其争议的来源大都集中在费用核算和事后理赔部分。作为投保人来说,购买保险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得到保护和帮助,但保险行业中的一些霸王条款,却让投保人在急需帮助的时候遇到连连的问题,或者让投保人的利益和资产受到损失。上半年的保险市场究竟呈现了怎样的乱象呢?中新网金融频道将与您一起回顾上半年保险市场中的违规问题,并盘点让市民最为不满的四大保险违规。
车险高保低赔
霸王条款还是防道德风险
今年三月,央视曝光了一条让爱车人士纷纷注意的新闻:北京车主高先生2003年也就是8年前买了一辆轿车,但是随着使用年限不断增长,高先生越来越觉得他的保险不对劲。原来高先生发现,他的汽车保险当中车损险和盗抢险保险金额差距越来越大。到了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1千多元,而盗抢险保险金额仅为10万多元。
原来,保险公司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但理赔时却按照汽车折旧后的价格赔偿。这一霸王条款让保险公司“前后两头占便宜”,却让车主吃了哑巴亏。
事情遭央视曝光后,许多相似的案件陆续浮出水面,但是中新网金融频道记者发现,不少有相同遭遇的车主都遭遇了败诉。
就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而言,这些保险公司都在执行旧车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险金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的条款。
而查询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方面给出的批复保险基本条款的文件,可以看出,文件中附有基本条款样本,这些基本条款的原则与各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条款完全一致。
“保险公司先按照不存在的价值收保费,后来又说不赔,不能前面占好处,后面的坏处留给被保险人,这是不公平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法中心教授陈欣如是说。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高达1.99亿辆,然而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执行的都是高保低赔的条款。这也就意味着绝大多数投了车损险的车主,都可能被迫接受了这一涉嫌欺诈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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