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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典当行“快钱”还银行“低息”

2011年07月07日 09:4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银根紧缩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遭遇融资难。昨日,华夏典当行正式推出一项新的融资模式,通过典当行、银行和担保公司的三方合作,使客户在典当资产融资的同时,享受银行利息,该模式已试运行一年。

  据悉,该业务模式下,前期资金由典当行发放,费用按照典当行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还给典当行,此后按执行银行贷款利率。

  华夏典当行副总经理杨静琨表示,“原来直接向银行借不到款的个人或企业可以变相、间接地通过典当行取得银行贷款。”有典当行和担保公司,增加了银行贷款安全性,审批时间也比直接向银行申请更快。

  杨静琨表示,通过该业务模式,客户需要支付的融资成本分为典当行的息费、担保费和银行利率三部分,三者总计要低于单纯典当的成本。而在此期间,客户如果不急用典当行贷款,可等银行审批,付银行利息。

  据了解,银行接受的抵押物主要为固定资产,而典当行的抵押物还包括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甚至是艺术品、珠宝玉石等。

  据了解,该业务模式单笔业务的贷款上限为1500万。

  - 案例

  陈女士在市内有两套住房,正为儿子准备赴英留学的准备金发愁,“学校要求150万的留学准备金,跑遍了大大小小的银行也没能如愿。”她将城区一套三居室抵给华夏典当行,由担保公司担保成功向银行申请140万元贷款。

  陈女士办理银典直通车业务,一次性缴纳担保费为140万×3%=4.2万。银行审批放款时间23天,此间用典当资金,息费约为3.73万。两个月后银行贷款批下来,用贷款(低息)置换典当行资金,按银行6.31%的年利率上浮20%计算,需缴纳给银行方面的利息10.6008万元。陈女士办理贷款所需缴纳的所有费用为4.2万+3.73万+10.6008万≈18.53万元。 (记者范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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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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