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通知,7月7日起,对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相应调整,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从4.70%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
从去年10月至今,公积金基本保持着两个月左右加息一次的规律。
通知明确,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而7月7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的贷款利率,由5.17%上调至5.39%。
从具体操作来看,2011年7月7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7月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7月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2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另外,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1年7月7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以本市公积金80万元的贷款上限、借款20年计算,本次加息后,借款人办理购买首套房贷款所需月供,从加息前的5147.97元提高为5235.55元,增加87.58元,还款期内的总利息增加了21020.06元。
对于老借款人来说,今年多次加息的叠加效应会在明年1月1日后显现。(记者 刘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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