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7月12日电(许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日公布了《关于完善小额贷款利息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新政策,扩大了上海市小额贷款利息补贴范围。
通知规定,对于上海小企业因为生产经营需要通过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获得的200万元以下贷款,并按期还清本息的,根据企业招用上海劳动者稳定就业的情况给予利息补贴。
据调查,上海一些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要求很高,时常需要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快速短期融资来保证企业的资金链。因此,新政策一经推出,引起了企业的广泛关注。截至目前,上海已发放7笔小额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金额为2.7万元。
根据通知,在上海注册开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名义,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获得经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200万及以下小额贷款的,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的,也可以申请利息补贴。
贴息金额以企业吸纳上海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情况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笔贷款的贴息总额不超过该贷款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出的贷款利息额。小企业可在按期还清贷款本息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贷款所在地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利息补贴。
上海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优化上海微小型企业的创业环境,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困难,上海自2000年8月起实施由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的小额贷款政策,为融资困难的自主创业者弥补信用不足,有效发挥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同时对于按时还款的借款人,按其吸纳并稳定就业的情况给予利息补贴。
据统计,今年1至6月份,上海共担保小额贷款336笔,担保金额3359万元。上海历年累计担保小额贷款1.3万笔,担保金额8.99亿元;累计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利息5428笔,补贴金额3992.95万元。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