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厦门市财政局将与厦门市人保局、厦门市人行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厦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在厦创业人员最高可申请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据介绍,此次联合出台的《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是明确担保基金在经办银行的设立条件,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经办银行设立担保基金,并按规定比例(5倍放大)存放首期担保金;三是明确小额担保贷款逾期后的处理方式及损失承担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办银行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2010年厦门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366.9万元,贷款额度比上年的399万元增加近1.1亿元,财政发放贴息资金311.3万元,直接扶持创业人数1285人,带动就业6685人。(记者 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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