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游钧昨天做客中国政府网,就社会关注的“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他表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是不能够同时参加的。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区别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年7月刚刚启动。这一保险将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16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范围,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一出,很多人提出疑问:能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和居民两种保险,将来领双份养老金?对此,游钧介绍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两个制度是针对不同的就业状况来设定的,政策规定原则上是不能够同时参加两种养老保险的。由于这两种保险都有政府财力给的支持,所以在待遇领取时只能领取一种养老保险待遇。在实际情况中,因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按月缴费的,失业以后,个人可以自愿的按年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有网友提出:“我的就业状况一直不稳定。两个月前,我又一次结束了劳动合同,现在处于失业状态。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就业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怎么享受?”对此,游钧表示,目前正在研究这样一个衔接制度和办法,因为两个制度是不同的,不是很简单的过渡。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享受不了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因为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比如参保人员只交了5年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那就把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转移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总的原则是待遇只能领取一个,还有就是公平的原则,不管最后领取哪种待遇,权益是没有任何损害的。(记者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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