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抱怨,新政策难度太大,搞得大家都没办法做了。再这样下去,就只有转行了。
湖北银监局:正在调查
记者昨致电湖北银监局相关人士,对方表示确实接到了一些市民投诉,并将根据投诉人提供的材料着手调查。
律师观点:银行有过失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军表示,中介通知买卖双方过户之前,银行已确认符合条件可以放款。但过户后又变卦加价,至少有缔约过失责任。
他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方责任分为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两种。前者是客户拿到贷款合同,银行却不放款;后者是因另一方不诚信导致合同不成功。按照李先生的叙述,银行之前先确认可以放款,又临时加价,属后一种责任。
董登新:银行应事先告知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从银行贷款定价原理来看,因信贷额度空前紧张,房贷风险又不断加大。楼市调控也鼓励银行以经济杠杆阻投机购房。在这种背景下,房贷已成了稀缺资源,银行加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不过,他表示,银行加价应事先充分告知,以便让市民有充分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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