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指出,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需加强清理整顿和规范监管;近年来,地方政府已通过举债融资,应对金融危机、抗击自然灾害、推动保障房等民生建设。
随着美国主权信用首次失去AAA信用评级,欧债危机也因“共振”而“雪上加霜”。全球市场显示的不确定性,使得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颇受海内外普遍关注。
据审计署6月份公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
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6.71万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为2.33万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为1.67万亿元。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为应对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央通过发行国债并转贷地方政府、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多方筹集资金,也为危机中的中国经济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还为抗击自然灾害、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支持,这位负责人说。
截至2010年底,地方各级政府投入教育、医疗、科学文化、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建设等民生方面的债务余额达13753.12亿元,投入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工业等领域的债务余额达4016.02亿元。2008年,四川省各级政府筹措政府性债务资金558亿元用于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
在审计署数据公布后的7月初,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发布报告称,中国地方债规模为14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规模大于预期。也有财经专家表示,穆迪使用了错误的数据,推算缺乏严谨,风险判断过于主观。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人员组成的联合课题组于7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困局下中国财政政策选择――2011年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与财政政策分析报告》指出,债务危机是当前世界经济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特征。
该《报告》指出,美国、欧洲、日本等经济体的主权债务问题日渐暴露;而中国等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积累的大量隐性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也是一个长期威胁。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的10万亿元地方债务资产是“内债”;然而,如处置不力也同样将威胁银行甚至整个金融体系安全,中国地方债务亟需清理整顿并规范监管。
7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这次会议指出,多年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这些问题暴露了一些制度和管理上还存在漏洞,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记者近日从财政部获悉,今后一段时间,财政部拟从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加快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等四方面,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也于近日表示,下半年,银监会将控制新增贷款风险,审慎开展与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加强土地抵押贷款管理,切实根据现金流覆盖情况分类计提风险资本。
“银监会上半年着力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推出管理、合同补正、追加抵质押物、增提拨备和提高资本占用成本等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平台贷款风险整体可控。”这位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全国人大财经委在6月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中建议,依法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管理机制,规范地方政府性举债融资行为,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偿债机制。同时,应积极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现有债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国际惯例通常用两个指标来评价一国财政风险:一个是赤字占GDP比重,即赤字率不超过3%;另一个是国债余额占GDP比重,即负债率不超过60%。
业内专家认为,中国10.7万亿地方债相当于GDP的25%,而中央政府公债GDP占比约为17%-18%。两者相加的负债率约占GDP的42%,与全球其他稳健运行的经济体相比并不高。(记者倪元锦 何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