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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常规资本充足率拟提至11.5%

2011年08月17日 14:54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中国银监会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资本监管方法不同,在参考了第三版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办法》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包括2.5%的储备资本要求和0-2.5%的逆周期资本要求;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按此测算,《办法》实施后,通常情况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国内银行资本质量明显高于欧美银行,经测算,《办法》提出的资本管理要求中国银行业可以承受。再算上过渡期安排,中国银行业基本上可以平稳过渡。不会造成银行业大规模、大面积到资本市场上融资。(记者 许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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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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