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赴四川调研村镇银行发展现状时发现,在我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开始试点的第四个年头,其发展却被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信贷规模、存贷比等方面的金融政策束起了手脚,甚至我国大多数村镇银行因金融基础功能的不放开,到目前连行号都没有。
“出于对中小规模客户信贷风险的过度担心,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运行规则等方面设置了过高甚至是不合理的门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发展新环境新问题新对策”课题组表示,要发展主要为中小客户服务的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我国需进一步健全间接融资服务,完善配套措施,梳理现有政策,强化政策的协调性,减少不合理的政策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金融创新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
面对旺盛贷款需求,村镇银行一声叹息
在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记者看到一份《2011年下半年贷款客户资金需求表》,上面罗列着共计636户6236万元的2011年下半年的贷款需求明细。其中申请对象大部分是农户,还有农村合作社和涉农小企业。
“这些都是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者,但是截至目前我行全年所有贷款额度都用完了,因此也只能‘望贷兴叹’。”该村镇银行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在信贷规模趋紧的情况下,截至今年5月底,该行贷款额度已基本达到了全年信贷规模控制数,即其资本金规模5000万元。记者看到,该行吸收存款约1.5亿元,加上资本金总共约有2亿元在账上,但由于今年以来的信贷规模控制,规定村镇银行成立第一年贷款规模不得超过资本金,因此其目前各项贷款总额不超过8876万元,存贷比仅为44.77%。
“村镇银行放款快、上门服务态度好,对于缺少抵押物在其他银行无法取得贷款的农村合作社和农户也能给予信贷支持,这些口碑在当地传开后,贷款客户越来越多,对于当地的‘三农’信贷资金需求缺口,信贷规模指标可谓杯水车薪。”四川某村镇银行负责人说。记者 文婧 盛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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