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至全国。业内人士指出,这是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部署的重要举措,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满足需求:跨境人民币结算大步前行从2009年7月央行宣布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至今的两年时间内,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内从最初的5个城市试点,到现在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境外也从毗邻国家和地区,扩展到目前所有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货币互换国和互换金额也在不断增加。
特别是去年6月结算试点扩大到北京等20个省(市、自治区)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序进行,企业和银行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需求不断增长。仅目前中银集团就开立了跨境人民币清算账户500多个,开户银行遍布亚、欧、美、大洋洲和非洲。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9575.7亿元,同比增长13.3倍。二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972.5亿元,比上季度增加2369.3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与出口平衡的状况有所改善。同时,各试点地区共办理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金额54亿元。截至6月末,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共开立917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账户余额1333.7亿元,户均余额1.45亿元。
政策支持:人民币回流渠道不断拓宽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成倍激增的背景下,境外已经积累起数额巨大的人民币存量。来自香港金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香港人民币存款达到5536亿元。如何有效解决离岸人民币的回流问题,决定着跨境人民币结算未来的发展。
就在上述6部委联合发文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至全国的前一天,8月22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人民币FDI的监管框架。在这份《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华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这也就意味着在境外人民币直接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市、RQFII机制之后,又新增了一条人民币FDI方式的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人民币FDI的推行,无疑为“漂”在境外的人民币打开了一扇窗。汇丰集团经济研究亚太区联系主管屈宏斌认为,商务部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市场强调了中国致力于将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向新台阶的决心。此前,人民币FDI基于逐项审批,而商务部的征求意见稿向市场传递出最新信息,即中国政府正准备建立一个更为透明和标准的监管框架,以允许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投资者能够将离岸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在岸各类资产市场。这与刚刚宣布的RQFII投资机制同样都为人民币回流打开了新渠道。
“长期而言,人民币FDI渠道的打开将刺激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产品平台的发展,它将激励外国投资者在跨境贸易和交易中更多地使用人民币,最终加速人民币境内外的流通。”屈宏斌说。
顺势而为: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更为重要的是,开放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也有望提高美欧贸易伙伴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进而通过提高出口贸易中的人民币结算比例来减少国内美元存量增长,缓解外汇储备管理压力。放松管制、开放市场,建立人民币回流机制,不断拓宽人民币资金回流内地的通道,还有利于人民币形成国际循环,解决跨境人民币结算局限于境内和离岸市场或将陷入迂回交易的问题。
“与前期人民币更多‘走出去’状况相匹配,目前人民币回流机制安排上正在逐步完善,将有利于资金的双向流动以及由此产生的人民币境外获得、使用、回流等一系列问题,促进人民币探索和形成全球流通的完整路径,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活动半径’。”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说明试点工作前期取得了很好效果,相关管理和运行机制日益完善,风险总体可控,具备全面推广的基础,可谓水到渠成,此举有利于各地企业公平参与市场机会。”
确实,在目前美债信用评级被降低,美元信誉受到挑战的背景下,使用人民币结算不仅企业能够减少汇兑成本、避免汇率风险,而且有利于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同时,让人民币跨境自由流动,客观上推进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也有利于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多极化发展。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