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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惊现高利贷窝案 民间借贷行为亟待立法规范(2)

2011年08月31日 16:5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此案在建阳城内造成巨大影响,街头巷尾几乎无人不知。一个名叫叶宝宝的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当地的民间资金拆借,月息从2分、3分甚至到1毛不等。不过这件案子发生后,性质已经变了,现在在建阳,大家都不敢轻易借钱给别人了。

  建阳市民主北路55号一位姓周的商铺老板说,民间借贷行为在建阳非常普遍,一些超市、柜台遇到资金周转不灵,也会向周边熟悉的生意人借钱,月息在1.5分至2分之间,一般两、三个月就能还上。

  一般来说,民间资金拆借大多是企业、个人的应急之举。但随着民间借贷利率越来越高、回报越来越丰厚,资金的流向已经变质,甚至没有人关心钱流向了哪里,只在乎高额利息能否到手。

  建阳市一家担保公司的老板,正是刘斌的三名主要下线之一。他向公安机关交代,刘斌向自己承诺的月息高达5分、6分甚至1毛多。自己经商多年,明知正当行业不可能获得如此高额回报,但仍抵御不住超高利润的诱惑铤而走险,“说到底就是想钱想疯了”。

  高利贷案频发呼唤民间借贷行为的立法规范

  事实上,建阳的高利贷案件并非偶然个案。今年以来,在民营经济极为活跃的福建厦门、石狮等地,类似高利转贷、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的事件频繁上演。

  今年上半年,厦门连续发生民间高利贷崩盘大案。涉嫌介入民间高利贷的既有担保公司负责人,甚至也有银行机构的高管。今年3月,由于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石狮一家名叫联盛纸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张德纯突然消失,牵涉资金上亿元。

  “一方面金融机构信贷门槛提高,企业融资难度、成本加大;另一方面在通胀压力下,老百姓手中的闲钱缺乏有效保值增值渠道。”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文溥指出,两方面的需求共同催热了民间借贷行为。

  记者了解到,在福建沿海多个城市,民间借贷利率月息2分、3分已是普遍行情,还要关系好,找熟人才能借到。地处闽北的建阳仅是一个人口30多万的县级市,当地群众反映,民间资金拆借行为在建阳非常普遍。

  “从去年至今,受各种成本上升、银行信贷趋紧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小企业资金链绷紧,发达的民间资本成为企业迫不得已的选择。”福建泉州一家民营外贸企业的负责人戴炳坤告诉记者。但随着资金供不应求推高民间借贷利率,传统的依靠亲缘和朋友关系的信用关系已不再稳固,个人放贷风险正在放大。

  与此同时,民间借贷行为还存在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控制等特征,有些甚至以“地下钱庄”的形式存在,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行为充斥其间。

  李文溥等相关研究人士认为,在此背景下,国家应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尽快将存在已久的民间金融纳入正常监管与保护范围,降低民间借贷潜藏的巨大信用风险,以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环境的稳定。从当前现实情况来看,将民间借贷行为纳入监管,必须在其经营资质、利率空间、信用审核、风险防范、税收政策等方面加以明确。(记者 胡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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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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