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志(化名)急于使用一笔现金,于是萌生信用卡套现的想法。可是没想到,从7月底开始,虽已刷过信用卡,现金至今没拿到,这让他非常后悔。
信用卡套现近5万,却一直没拿到钱
“真没想到,本想节省点手续费,结果一下子搭上将近五万块。”家住济南市历下区的王志一想起使用信用卡套现的事就懊悔万分。
7月30日,王志因为急需一笔现金,就想从信用卡里透支一部分现金使用,然而用信用卡取现的手续费是很高的,而且取现有额度限制。
“用信用卡套现呀,可以节省取现金的手续费。”朋友的提醒让王志眼前一亮。于是,他从网上找到一位自称“常年办理此事”的黄红(化名)女士,两人约好第二天上午办理此事。
7月31日11时许,按照约定,王志跟随黄红来到花园路某大厦B座202室进行套现操作。他的信用卡在POS机上一共刷了13次,刷掉金额48500元。
“本来说好刷完卡付我现金,谁知刷完卡后,她说忘带现金了,要给我网上转账,她在电脑上操作了一会儿就说转过去了,让我去银行查查。”王志说,“我到银行没查到,再回来时她就不在了,打电话也不接。”
报警后民警介入,双方签了还款协议
由于害怕被骗,8月2日,王志向山大路派出所报了案,希望公安部门能够把自己的钱追回来。经过山大路派出所的初查和对案情的初步确认,8月12日,山大路派出所给黄红打去了电话,在警方的“督促”下,黄红表示第二天会与王志见面协商。
8月13日,王志与黄红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书。协议书规定,8月20日14时前黄红须还清王志的近五万元钱,违约将多交给王志一万元,同时付给王志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三倍利息。
黄红解释称,前段时间自己的账户出了问题,从而导致没能及时把钱打到王志的账户上。
网上发帖激怒对方,对方要求先道歉
8月20日已经过去了,王志并没有收到协议中的一分钱。当他再次打电话给黄红时,却遭到对方的拒绝还款。
“不是说得好好的吗?怎么又不还我钱了?”王志心中揣度,“难道是我什么地方又得罪了她?”
记者了解到,8月11日,王志曾在网上发布过一条“声讨”黄红的帖子,甚至“悬赏8000元感谢金”寻找黄红。一时间,该帖子“火”了,被多方转载。
黄红称,自己欠的钱一定会还,但是王志在网上发的帖子严重伤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他必须先给自己道歉并给予精神补偿费。
“没办法,我只好去法院起诉了。”王志说,“8月25日法院给立了案,9月30日开庭……我也知道自己用信用卡套现不对,这也是对我自己的一次教训。但是我的积蓄也不多,近5万块钱希望能要回来。”
O律师说法
别贪小便宜不做违法事
对于王志的遭遇,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的段志刚律师认为,如果黄红是用诱骗的方式,诱使王志套现而不给他钱,那么黄红就涉嫌诈骗或非法侵占。不过,现在双方已经达成了一个还款协议,有了这个还款协议案件就变成了一个民事纠纷。王志有权利到法院去起诉黄红,如果黄红不还的话,第一她要承担利息,第二要缴纳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是双倍的银行贷款利息,这个迟延履行金是会一直计算到她还了钱为止。至于黄红要求王志给她道歉和给予精神赔偿费的事,要看法院怎么理解,他认为王志给黄红道歉可以,但是给予精神赔偿的可能性不大,即使赔偿,额度也不会太大。
段律师还指出,信用卡套现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他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因一点小便宜去做违法的事,否则造成的后果将会是深刻的。 见习记者 修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