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金融时报》8日报道,在针对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 ibor)及东京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T ibor)被涉嫌操纵的调查中,美国方面正研究涉案投行是否触犯美国大宗商品相关法律,而这可能引出金融危机以来最重大的刑事诉讼。
最新消息称,2007年和2008年期间构成L ibor设定小组的所有16家银行均已收到正式的通知,要求它们提供相关信息。知情人士介绍,在对伦敦和东京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设定过程的调查中,美国官方正在借鉴前些年起诉三家能源企业违反美国《大宗商品交易法》的经历;那起公诉最终导致刑事案和解以及最高14年的监禁。根据这部法律,以操纵价格为目的,向公开指数提交虚假交易信息是违法行为。
当 前 的 调 查 由 美 国 商 品 期 货 交 易 委 员 会(C FT C )和美国司法部牵头,针对交易员与银行司库部门在2007年和2008年可能存在的串通行为。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将调查交易员是否曾在就日元和美元的未来利率做出押注后,与帮助设定Libor和T ibor指数的相关银行司库部门串通,以便使利率向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变动。据悉,英国、日本和欧盟的监管机构也参与了有关调查。
而各国监管机构的调查还关注的是,某些银行是否曾在提交Libor和T ibor数据时故意低报,以使自己在金融危机中显得比较强大。L ibor和T ibor分别在英国银行家协会和日本银行家协会的主持下设定。每个工作日当地时间上午11点,一个由多家银行组成的小组会被询问它们能以多高的利率拆借,询问涉及多种货币。把它们报上来的利率剔除最高和最低两个数值后进行平均,就得到了所要的结果。
有分析指出,银行虚报数据的原因是,在市场发生动荡的时候,如果有银行报告了高于同行的利率,就会让人觉得它有陷入财务危机的危险。结果是,各家银行都倾向于报告相似的利率水平,以求稳妥。
事实上,Libor的准确性早在金融危机爆发初期就已遭质疑。早在2008年1月,《华尔街日报》就开始发表文章指出,一些全球性大银行的共同“努力”造就了作为全球关键利率指标的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的失真。
《华尔街日报》的调查显示,Libor设定小组的银行成员———花旗集团、西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和瑞银集团等都存在同样的问题,它们2008年向Libor报告的借贷成本总是远低于若使用另一项市场指标计算得出的应有水平。这使得被视为银行间借款利率指标的Libor表现得让人感觉,在金融危机的关键时刻,银行系统的状况似乎比它的实际情况要好。
为了衡量16家银行报告的借款利率的偏差程度,《华尔街日报》利用从违约保险市场上获得的信息计算了每家银行的“借款利率”。由此计算得出的结果显示,当年3月中旬,银行借款利率大幅飙升,当时市场对银行财务状况的担忧日益加剧,贝尔斯登的轰然倒下更是让这种担忧达到了顶峰。而同期Libor却是下降的。
然而,Libor的可信度对于全球各地的企业和个人都至关重要,因为银行将其作为制定从家庭房屋抵押贷款到企业贷款等在内的各类贷款利率的基准指标。而且,Libor这套利率系统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各国央行将其作为银行系统健康状况的晴雨表而倍加关注,并由此决定调息幅度以保持经济的增长。有接近90万亿以美元计价的抵押贷款、公司债、财务合约的偿付额数会随着Libor的变动而上下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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