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间金融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9月28日,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意见》(简称《意见》)。据悉,这是目前国内城市中首个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文件。
受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大环境影响,特别是在当前劳动用工成本提高、原材料价格上涨、融资成本加大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温州市部分企业资金链持续绷紧,个别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的现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主动应对,加强防范。
《意见》指出:一是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平稳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帮扶力度;三是要堵疏并举,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系统性风险可控;四是要建立机制,强化领导,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贷款规模,加大信贷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实现年初确定新增贷款1000亿元的目标。
《意见》强调要求各银行部门,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对中小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从现在起,银行业机构要按照企业信用等级不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过30%。同时,不得强制贷款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不得与企业存款挂钩,不得变相收取企业手续费。规范做大表外授信。对资金一时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主办行为主,联合其他贷款银行统一开展救助;对已出现危机的企业,也要尽可能给予资金帮扶,支持重组。
《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引导银行业机构对企业合法抵押物给予正常抵押。金融监管(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银行业机构落实贷款新规,保证信贷资金真正投入到实体经济。同时,积极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深入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意见》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方法,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进一步改进合作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银企合作向纵深发展。
《意见》对规范民间借贷提出了特别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登记部门要引导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开展正常的经营业务。加强典当商行、担保公司、各类投资公司、寄售行、旧物调剂行等的管理。近期暂缓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的审批设立。强化风险防范,各类经营费率、业务手续费等严格控制在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防止出现非法金融活动。对顶风作案、暴力讨债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组织力量,开展企业资金链风险排查,进行风险监测分析,制定预案,做好预警。对已经关停企业,政府职能部门、企业行业协会要主动牵线实行兼并重组。对于出现资金临时性困难的企业,要积极协调贷款银行,帮助企业解决抵押和担保困难。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自救互救,最大限度消减不稳定因素。
为保证《意见》的很好落实,温州市政府成立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归口、一企一策、一事一策、依法处置”的原则,负责做好本地区企业关停的善后处置和维护稳定的工作。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并对规范民间借贷提出特别要求。记者叶正积 通讯员银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