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上演的高利贷产业链上,包括银行、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商、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民营企业及个人,整个链条环环相扣,共同造就了活跃的民间高利贷。很多民间借贷将资金贷向中小企业、房地产、矿产等产业,如果这些产业不能获得正常的现金流,最终投资回报比较低,借贷出去的钱无法偿还的话就会出现风险,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出现因为资金链的断裂导致民间借贷发生纠纷的案件。但是,这还是存在于实体经济体系中的资金,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概率并不高。而那些抽逃于实体经济之外的资金,才是真正的隐患,令人揪心。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指出:“民间借贷所具有的特征决定它很容易陷入借新还旧、越滚越大的恶性循环,这种循环只有在利率不断上升的预期下才能保持平衡,一旦平衡被打破、资金链断裂,就会面临巨额资金无法收回的局面。”
事实上,高利贷最危险之处,是它近似于“传销”的非法集资方式,也就是资金的“空对空”。数以亿计的资金通过银行、担保公司、小额信贷机构乃至个人,流向不同的方向。举例说,原始的底层参与者拿出10万元,高一点利率卖给上一层传销者,拿到这钱的人再对上面融资,利息可能就再高几分,很快地,一个上亿资金的金字塔就形成了,而巨大的风险就蕴藏其中。
在7月份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要高度警惕近期网络借贷、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凸显的风险。为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银监会9月份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关于“人人贷”风险提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风险预警监测和防范工作,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监管层在近日也正在约谈部分信贷资金可能涉足高利贷的银行,要求相关银行先在内部自查相关风险,并计划在10月份对部分银行进行现场检查。
但是,仅靠监管还不够。要纠正民间借贷市场的乱象,必须采用市场化的手段。让地下金融走向合法化,让灰色借贷“阳光化”,这样高利贷才会自然而然地退出,民间借贷才能正常化,不再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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