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机动车辆保险电销专用产品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部分财险公司在车险电销专用产品销售过程中,委托或变相委托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并向其支付手续费的行为,要求行业内开展自查。各财险公司应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结构上报保监会。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日前,部分区域市场出现保险公司向中介机构支付电销业务手续费或以贴费等方式变相支付电销业务手续费的违规行为,扰乱了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根据《通知》要求,经营车险电销的财险公司,应改进电销业务流程,增强电脑系统的分析、识别、控制功能。对于使用同一个电话号码为多辆机动车投保的情况,要能迅速甄别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有关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杜绝。(纪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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