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银行卡在自己手中,密码和身份证也没有丢失,可自己银行卡内的五万多元现金却不翼而飞。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曾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蹊跷事,由于当事银行——中国银行不同意曾先生的赔偿要求,曾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9月底,石家庄市民曾先生将中国银行卡里存进了55000的现金,10月8号他在取款机取款时发现,卡里只剩下3700多块钱,卡里55000多块钱就这样不翼而飞了,曾先生说这张银行卡一直在自己身上,密码没有修改过,身份证也没有丢失,可是就是卡里的钱不见。中国银行营业部打出了银行流水显示,曾先生银行卡在10月2号在陕西咸阳取走现金2万块钱,当天又刷卡消费了35000多块钱,可在10月2号曾先生没有去过咸阳,也没有取过钱更没有进行过刷卡消费,最后曾先生马上报了警。
事发后曾先生认为自己的损失应该由中国银行承担,但是遭到了中国银行石家庄豫东支行的拒绝,针对曾先生这样的遭遇,中国银行石家庄豫东分行的王行长表示,他们已经联系了陕西的当地部门调取了当天的取款录像和资料一并交给了警方,银行部门将积极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针对这样的情况,银行方面解释说,不排除储户个人在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由于疏忽泄漏了密码等资料的可能,也不排除不法分子恶意复制银行码的可能,到底应该是不是有银行还是由出乎承担这个责任呢?银行方面是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针对曾生这样的遭遇,河北省天杰律师事务所的王金胜律师认为,储户一旦将钱存进了银行,储户就和银行间发生了民事间的契约合同关系,银行依法负有为客户提供安全保密的交易环境的义务,王金胜律师保证,曾先生可以起诉中国银行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针对屡见不鲜的银行卡被盗事件,警方提醒市民,取款时应该留意ATM机是设有更多装置或者是改装过的痕迹,若有可以应放弃是用。在申请银行卡的过程中一定要设置安全度较高交易的密码,严防密码被盗。(河北台记者张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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