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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野蛮”生长 影子银行风险凸现

2011年10月24日 07:4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借款“掮客”大玩高利贷“隐身术”

  信贷收紧使得不少资金需求者在银行吃了“闭门羹”,转而投入民间借贷的怀抱。

  尤其是今年以来,民间借贷市场迅速升温,很多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长春街头冒了出来。而一些民间借贷机构抓住这个机会,和银行信贷部门、相关公司“合作”,做起了金融“掮客”的生意。

  记者以大学老师的身份向某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时,发现求贷无门,目前银行暂无贷款额度,在几家银行连续碰壁后,记者来到位于人民广场附近的某贷款公司。

  “我想申请30万元的贷款用于买房。”在记者亮出了自己“大学老师”的身份后,贷款公司业务人员对于贷款需求满口答应。

  “我们可以代你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贷款利率需要上浮30%左右,这对你来说是最为划算的。”他说。

  当记者以向银行求贷碰壁的经历质疑小贷公司“能量”的时候,他们颇为神秘地说,他们在金融圈混迹多年,长春市的主要银行的内部“关节”都已经疏通。

  “我们就指这个赚钱。”该客户经理洋洋得意地说,“没有拿到好处,银行人员当然不会将资金贷给你了。”

  当然“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公司只是提供了一种向银行“进贡”的渠道而已。为此,除了正常的贷款利息之外,借款者需要一次性另外支付给公司5%的服务费。而公司给予借款人的承诺是,贷款将在15天左右打到所指定的账户。

  对于记者提出的是首套住房贷款,是否可以享受贷款利率优惠的问题,该客户经理显得颇为不屑,“现在能拿到资金实属不易,上浮30%价格并不算高。”

  但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其实这类民间机构一般会“两端”通吃:一方面他们会通过提高借贷利率来截留一部分利差,另一方面,他们会通过收取高昂的服务费来盘剥借款人。

  “虽然你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但其实资金是贷款公司来出,你和贷款公司签署的合同中约定价格上浮30%,而银行提供的借贷资金价格可能只是基准利率。其中,上浮的部分就被这类机构扣留了。”

  当记者表露出,希望能够在3天之内将资金入账的意愿时,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更加热情和诚恳:“如果银行资金来不及的话,我们公司可以为你提供资金。但是这类‘拆短’资金的价格会比较高。”

  他说,按照公司的定价标准,一个月的拆短资金利率是10%,不过凭借大学老师的身份,他们可以完全给你提供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而且在签完合同后,当天资金就可以入账。

  经过初步估算,月息10%年化利率就在120%。也就是说,如果申请30万元贷款,一个月的利息支出将在3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高利贷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同档期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4倍就被定义为高利贷。由于目前一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为6.56%,四倍后的利率为26.24%。年化120%的资金价格显然是高利贷无疑。

  不过,为了标榜自己是正规公司,该公司在合同中设计得非常巧妙。

  在公司的借款合同中,并未指明借款的利率,而是只写明了借款总额、到期期限、借款币种等条款。也就是说,如果客户需要申请30万元的贷款,在合同中,写明的是在1个月期满后,客户需要向公司归还资金30万元,而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只能拿到27万元。那3万元作为利息被提前扣除。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一般情况下,还有一种合同文本被广泛地适用于民间借贷市场。这种合同一般分成两个部分,借款合同和服务合同。也就是说,公司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借款总额、利率、期限等条款,其中利率一般定在基准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一般月息在2分左右。此外,借款人需要和公司签署一份劳务合同,借款人需要另外支付贷款公司的劳务费,这部分费用高达月息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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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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