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借贷一方面让一些富余资金实现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融资难
□ 那些造成企业债台高筑的高利贷,只是假借了民间借贷的形式,穿上了一件看似合法的外衣而已
□ 当前应当理性、辩证地看待民间借贷热潮以及高利贷造成的危害,趋利避害,扬长避短
当前,人们对于陡然升温的民间借贷众说纷纭。有关专家认为,民间借贷并不等同于高利贷,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对于目前的民间借贷热潮,应当客观认识其“是”与“非”,在有效防范潜在风险的前提下,发挥民间借贷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填补金融服务缺失
民间借贷为资金供给和需求双方架起了一座桥梁,一方面让一些富余资金实现了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对此,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的包装厂老板张建国深有感触。
张建国今年初开始扩建厂房,几个月后,厂房顺利完工,却留下购买设备的70万元资金缺口。他跑了多家银行,但因为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抵押和有实力的担保方,他未能获得贷款支持。
就在此时,经朋友介绍,一个温州平阳人几天之内就把70万元借给了张建国,月息为1.5%。“以前也在银行贷过款,额度不大,但手续很复杂,花了一个月时间,因此还错过了进货的最佳时机。”张建国说,民间借贷也是基于对彼此的信任,虽然成本高一点,但资金能够快速到位,对企业具有一定帮助作用。
温州民间借贷比较活跃,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温州市工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19日,该市共有私营企业8.07万户,个体工商户35.11万户。但在金融服务方面,截至6月末,温州市共设立了8大类3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623.28亿元,比年初增加189.47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1.08亿元。
面对急剧增长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正规金融服务不能及时、充分供给,给了民间借贷快速发展的空间。同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更加灵活、简便、快速,收益也更高。许多民间借贷业务,只要手续齐全,当天就可以放款,最迟不超过3天。
高利贷滋生的土壤
从近几年来的情况看,民间资本主要进入了房地产、矿产等领域。这一方面是因为这几个领域资金需求非常大,而受信贷政策影响,银行贷款只能满足其部分融资需求;另一方面这几个领域的回报率很高,能够支付高于银行贷款的资金成本。于是,从多个渠道集合起来的闲散资金,再通过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等中介,不断涌入这几个行业。资金经过几次转手,到了最终借款人手中时,利率也层层加高,这部分民间借贷就异化成高利贷。
“民间借贷不等同于高利贷,那些造成企业债台高筑的高利贷,只是假借了民间借贷的形式,穿上了一件看似合法的外衣而已。”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说。从温州、鄂尔多斯、东莞等地的情况来看,在当地民间借贷的市场规模中,高利贷占比较少。
中金公司日前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温州民间借贷平均利率大致在24%至25%,利率达50%至60%的民间借贷并不多。中小企业违约的总体情况并没有媒体报道的那样严重,已经发生的违约事件多与过度举债或涉足投机领域有关。
正视民间借贷风险
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今年3月至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628件,比去年同期多出474件,案件总标的额高达9.3亿元。案件多发、频发表明,民间借贷并非民间资金的理想投资途径,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专家认为,民间借贷网络盘根错节,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众多投资者在风险爆发时无法撤出资金的原因。
业内人士透露,当前无法从危机中抽身的民间资金波及面广,牵涉者众多,大量个人、家庭、企业、非银行信贷实体,甚至银行体系纷纷参与其中,在某些地区用“全民放贷”来形容并不为过。
高企的借贷利率远超出一般企业的承受能力,但处在监管的真空地带,央行和银监会构成的正规监管体系无法对其形成有效监管,超出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高利贷也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民间借贷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风险会迅速扩散,这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有关专家认为,当前应当理性、辩证地看待民间借贷热潮以及高利贷造成的危害,如果只关注企业资金链断裂、负债老板“跑路”等现象,就相当于只看到了高利贷现象;如果只强调民间借贷对于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而无视一些高利贷事件,就不利于民间借贷的规范发展。
“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才是对待民间借贷应有的思路。”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说,对民间借贷应以疏导为主,需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尤其要引导更多民间资本投入事业项目,“国家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新消费热点的培育,产生了大量的资金需求,民间资本在这些领域大有作为,将获得长久而稳定的回报。”本报记者 刘 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