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外地媒体报道,广东部分银行接到通知,从11月中旬开始停发期限1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昨日记者采访发现,在榕部分银行仍有售期限1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也有部分银行已停售。
据外地媒体报道,广东部分银行陆续在11月14日收到了银监会通知,开始停售1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此外,北京地区的银行早已执行银监会的通知要求。据了解,停发1个月期理财产品缘于银监会的91号文。今年9月30日,银监会紧急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强调不得通过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并重点加强对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福州分行未正式接到叫停1个月以内理财产品的通知。”在榕一家股份制银行理财人士昨日表示,91号文只是要求加强对1个月以内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并未明确要求叫停。不过总行反馈的信息是,有接到监管部门停发的窗口指导。记者咨询了在榕招行、交行等其他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未收到总行正式通知。
虽然银行未收到通知,但有的银行近期已停售1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在榕一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该行的理财产品由总行统一开发,每期产品发行时各分行电脑系统会自动显示。目前该行1个月内理财只有一款28天产品,但它是滚动型理财,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8%。其他1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已停售近1个月。眼下该行发售的43天期限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8%。
在榕另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也表示,该行现只发售1个月以上的理财产品。
今年6月末各银行通过发行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进行疯狂揽储,当时有的银行7天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超过了6%,出现了长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倒挂现象,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随后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在关键时点提高理财产品收益率,不得借理财产品变相揽储。在此背景下,除了预期年化收益率较低的天天理财和周末理财仍照常发行外,在榕银行7天以内超短期理财产品开始销声匿迹,发售的理财产品期限多在10天以上。本报记者 杨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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