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你家的狗把对方咬得没有达到伤残级别,所以拿不到赔偿。”
郑州市民张先生每年都给自家的宠物狗买一份保险,以备不时之需。结果去年的5月5号,真的出事了。张先生的狗把叶先生的手指头咬掉了,前前后后共赔了叶先生两万三千多块钱。虽然气恼,但一想自己的狗有保险,张先生也就释然了。哪知道,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问题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上面那番拒绝。随后,张先生将保险公司起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近日,法院审结此案,判处保险公司支付张先生理赔款20400元。
纵横点评:看来,那条新闻业的准则真的需要改一下了。狗咬人不是新闻,狗咬人,但咬的不够狠才是新闻。在保险公司的逻辑中,人伤的不够重,其实只是狡辩,能不赔就不赔才是他们内心永恒的逻辑。想想他们当初劝保时的天花乱坠,你会明白,某些保险公司的保险不是保你的险,而是保护他们只赚钱不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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