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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无责由己方险企先赔 车主无责也要及时报案

2011年12月22日 14:34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代位求偿最快明年可在渝执行

  轿车被摩托车撞坏,但对方的保险额不够赔;轿车停在车库被水淹,但车库方没有投保;发生车祸后找不到肇事方,这些情况怎么办?解决这些难题的办法,就是车险代位求偿机制。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多个渠道获得信息,市内车险行业有望在明年推出统一标准的车险代位求偿机制。据了解,市内部分保险公司已在做相关的准备工作。

  代位求偿曾经有名无实

  所谓车险代位求偿,简单地说,就是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配合,投保人可将追偿权转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此时无责任方所在保险公司可以先行支付赔偿款,然后该保险公司向有责任方或其所在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事故中受损保险人及时得到赔偿。据悉,8月1日,北京、厦门等地已展开车险代位求偿试点。

  对保险公司而言,代位求偿并非新名词。早在2003年,商业车险条款首次变动之后,代位求偿就被引入车险赔付中。但真正愿意实行代位求偿的保险公司寥寥无几。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车险的赔付率较高,保险公司根本不会有积极性去推行这个制度。另外,这项机制不仅将使保险公司赔款金额上升,还将导致其坏账和追讨成本增加。

  新办法可能明年执行

  在没有统一标准的车险代位求偿前,市内车主是怎样索赔的呢?市内一家保险公司车险部人士称,若车险客户无责任或只负部分责任,先要由客户向对方索赔,在得不到对方赔偿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派人与车主一道找对方索赔,对于车主来说,这样来回奔波,时间和精力都耗费很大。

  市有关方面人士透露,他们正在等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正式出台,因为该条款明确了车险代位求偿,一旦该条款开始实施,全市保险行业可能就会正式推出统一标准的车险代位求偿。市内某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估计,该政策明年就会推出。

  业内人士称,新条例执行后,如全责方不积极配合理赔,无责方所在保险公司应先行支付赔偿款,再向全责方所在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对方投保金额不足或没有投保,由无责方所在保险公司直接向当事一方追索赔偿,直至提起法律诉讼。

  车主无责也要及时报案

  车险代位求偿一旦全面铺开,车主要想顺利地实行代位求偿,还得做到两件事。市内某产险公司车险理赔部负责人表示,一是要及时报案,虽然自己没有责任,也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二是不能放弃对第三方的追偿。当然,协助定损、交索赔材料等也是车主应该承担的责任。

  该人士称,有的车主可能想到自己没有责任,反正都是对方的全责,钱也由对方出,用不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无责车主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不能确定车辆的真实损失,就可能不会接受车主的代位求偿申请。”另外,该人士强调,如果无责车主在自己的保险公司没有执付赔款前,已经放弃了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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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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