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公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
正在筹建的一律终止
自2001年黄金流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国黄金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初步形成了现货与衍生品相结合、面向机构和个人的多层次黄金市场格局。但同时,受黄金交易价格上涨较快、投资者投资热情高涨的影响,近年来也出现了部分地方、机构自设交易所(黄金交易平台)的现象,这些平台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风险逐步暴露。
《通知》明确,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
对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则要停止为其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地方“金交所”约100家
业内人士表示,近些年随着黄金投资需求的激增,各地的黄金交易所也涌现出来,基本上每个省份都有政府背景的黄金交易所,全国约有100家类似机构。这些机构中大部分除了黄金交易还有白银等其他产品,整顿之后业务将萎缩,黄金业务将不能做,转做其他业务,另外一些独有黄金交易的交易所可能面临关闭的风险。
在诸多交易所中,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备受关注,该交易所经天津市政府同意,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起设立的公司制交易所,从2010年2月开始试运行,当年总成交金额为1432亿元,而今年则预计达到5000亿元-6000亿元。
记者注意到,已有地方性的交易所提前整顿,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已从12月24日起暂停100盎司品种的现货黄金的电子盘交易。据悉,成立于2010年2月的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到两年业务已遍布除新疆、西藏和青海外的各省、区、直辖市。(记者苏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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