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称择机推出存款保险 为实现利率市场化铺路
中国探讨已有10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加速破题。日前召开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央行2012年工作会议上,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热门议题之一。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透露,此前为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所做的准备工作大体都是有效的,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间择机出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认为,除审慎监管和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两项制度安排外,中国金融安全网“三缺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专家指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是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必须采取的先行铺垫。不过,有银行人士认为,实行后对大银行带来的影响会比较大,而目前要实现存款保险制度,具体执行方式的争论依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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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存款风险由政府“埋单”成本过高
和普通保险的原理一样,存款保险也需要由投保人(银行)与专门的保险公司(存款保险机构)确立保险关系。在银行发生经营危机或濒临破产等风险时,存款保险机构负责向保单受益人(存款人)进行理赔,从而保护储户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美国是最早建立国家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始于1929年大萧条时期。更早一些时候,先后有14个州政府已经尝试建立了州一级的存款保险计划。不过,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尤其是二战后各国对银行实施严格监管,有效防止了银行的倒闭,世界上几乎只有美国独家保留拥有此项制度。
由于银行的脆弱性和危机的传染性,在金融业日益自由化的背景下,为了保护中小储户的利益,构筑金融安全网,各国在60年代起纷纷筹建存款保险制度。从1961年至2000年,即有6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其存款保险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虽然没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但政府一直以来实际上实行“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也就是说,任何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最终都由政府来“埋单”,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承担退出机构的债务清偿。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大缺陷是,它强化了金融企业和存款人的“道德风险”,存款人缺乏动力去监督甚至关注银行的经营状况,而银行又可以借助单一的“零费率制”而不用为他们的过度冒险支付额外成本。
长期关注存款保险制度的魏加宁表示,随着经济虚拟化的加速,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成当务之急。“2007年前后是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最佳时机,但目前也不是最坏时机。通胀已经出现拐点,银行盈利保持较快增长,不良资产率较低,而且国家财政实力雄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