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调包 状告银行索赔
林婷婷(化名)在银行大厅被人调包了银行卡,虽然她迅速申请挂失,但仍被人取走5万元。她状告银行索赔,近日,莆田市中院终审判令银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去年3月20日,林婷婷在仙游一家银行大厅柜员机上持卡取款,其借记卡被几个不法分子调包并改了密码。此后几分钟,她卡内被人取了1.8万元。
林婷婷持卡取款,几次都不成功,立即叫银行柜员查询账户情况,并要求冻结账户。柜员按其要求,冻结了她的银行卡,但为时已晚。她被调包的卡内3.2万元存款已被人转走。同时,柜员机自动扣收手续费50元。当日中午,林婷婷补办了书面挂失手续。
此后,林婷婷多次找银行索赔,均无果,因此她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5.005万元。
庭审中,银行辩称,涉案的银行客户自助服务区服务设施完善,安全提示明显详尽。林婷婷取款时没有保持应有的防范意识,致使经济损失,这与银行无关。而且,得知林婷婷的卡被调包后,柜员均及时提供服务,不存在过错。
莆田市中院经终审认为,林婷婷在柜员机上持卡取款,对周围的人和环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没有妥善保管好银行卡,致银行卡被调包、密码被改。这与其1.805万元存款的损失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她应承担这部分的全部损失。林婷婷发现银行卡被调包、卡内存款被盗后,正式向银行申请挂失,此时银行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但银行操作时间过长,致使她卡内的存款又被转账3.2万元,银行应对这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该院判令银行赔偿林婷婷3.2万元。(陈鸿星 郑新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