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启动批准“金砖银行”立法程序
在推动金砖银行成立的过程中,中国再次先行一步。据昨日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于6月24日-7月1日在京举行,会议将审议《成立新开发银行的协议》的国务院议案。新开发银行在公开场合中称为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由此可以推断,金砖银行即将在中国进入立法程序。
资料显示,金砖银行章程协议签署于2014年7月。其创始成员为金砖5国,既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成员资格向联合国成员开放。该银行总部设于上海,法定资本1000亿美元,初始认缴资本500亿美元,在5个创始成员间平均分配,实缴比例为20%。行长则在创始成员国中按顺序轮流产生。
“众所周知,金砖银行在经营模式上是一大突破,但其成立流程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在金砖银行的建设中,中国作为主要出资方之一和总部所在地,按照国际通行的程序,必须要通过立法程序给金砖银行放行。”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丁剑平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也坦言,“即便通过了立法程序,金砖银行要想真正运行,还需要很长的磨合期,各方对于能干什么和不能干什么还要进一步明确”。
根据统计数据,“金砖五国”拥有42%的世界人口,按GDP计算占据20%的世界经济,而根据购买力评价这一更准确的计算方法,GDP应该是世界经济的30%。这5个国家的全球资本投资约为11%,贸易额在过去五年几乎增加了一倍,国家间的贸易总额为61400亿美元,涨幅达到世界总量的17%。
毋庸置疑,五国已逐步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因此也更为迫切地需要一家“自己的银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也早已言明,金砖银行的目标是要建设一体化大市场、金融大流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人文大交流,制定经济合作长期规划,而短期内,要加速各国批准金砖银行的立法程序。“未来,金砖银行将更关注新兴市场中经济发展的共同问题,而亚投行则主要锁定亚洲基础设施,两大银行各有分工,但都可以使中国更深入参与国际多边合作,提高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 丁剑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