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严禁国家工作人员把检举材料上的内容透露给被检举人,可我们乡纪检书记却把我们的检举材料拿给被检举人看。6月27日,被检举人的儿子纠集40多人把我们其中一人的家砸了个稀巴烂。”前天,(河南)周口市郸城县丁村乡赵楼行政村村民韩某和王某向本报(大河报)反映。
事件:村民家遭砸抢
接到两位村民反映后,前天上午,记者赶到郸城县丁村乡赵楼行政村韩楼村民组,在村民韩某家北屋,记者看到一台彩电屏幕被砸烂,一辆摩托车的公里表和油表被砸烂,洗衣机、衣柜均被砸,地上散落有不少啤酒瓶的碎碴子。
“那伙人还把我放在家里准备买砖的1.34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抢走,甚至把我养的3只鸟也踩死。”韩某说,当时他没在家,妻子在家被吓晕过去。
据韩某的邻居们讲,韩某家被砸发生在6月27日下午4时许,一辆出租车和3辆面包车拉了40多人到韩某家,这些人手中拿有钢管、棍子等工具,其中一人为赵楼村村委会副主任高振伟。
无独有偶,6月26日晚上12点左右,赵楼村4组村民王某家房子后边的一个麦秸垛被人点燃。
猜测:举报村支书惹祸端?
为什么韩某和王某家同遭不测呢?“我们怀疑,可能同我们举报村支书涉嫌经济问题有关。”韩某和王某说,今年4月14日,他俩拿着举报材料一起到郸城县纪委信访室反映高某的问题,检举信中列举了高某的10项违法事实。在收了他们的举报材料后,该室一名女工作人员还让他们留下了名字和联系方式,留下真实的名字。
此后,他们多次给郸城县纪委信访室联系,工作人员说,此案已交给郸城县丁村乡纪检书记刘超查处。眼看一段时间过去了,他们反映的问题仍没有结果,俩人却都接到了高振伟的威胁电话,警告他们不要再管闲事,而高振伟正是高某的儿子。
验证:纪检书记把检举材料给被举报人看
韩某和王某说,除了县纪委外,他们并没有向别人说过举报高某的事,甚至连他们的妻子都没说过,“我们怀疑有人把举报材料拿给高某看过”。
前天下午4时许,韩某当着记者的面给刘超打电话询问案件查处情况,刘超说,案件查处结果,韩某无权问,他会把查处结果向郸城县纪委汇报。
前天晚上,在王某和刘超通话时,刘超承认他把举报材料给高某看过,不过,他没把举报人的信息透露出去,因为举报材料上没有任何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检举材料上的一些违法事实,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甚至一些事实只有我们两个和高某本人3个人知道,刘超把这样的材料拿给高某看,等于变相透露了举报人信息,高某很容易就会怀疑到我们俩头上。”韩某和王某说。
说法:
泄露举报人信息涉嫌犯罪
对此,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律师说,替举报人保守秘密,这是国家工作人员最应坚守的一个工作原则,而把检举材料拿给被举报人看,就有可能会透露举报人的信息,所以刘超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分。
6月25日,国家出台新规,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新增“泄露举报事项及举报人信息可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韩某和王某说:“现在我们的最大愿望就是,请有关部门彻底调查是谁泄露了我们举报之事,并按照国家新规,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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