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温天气下暂停工作、享受补贴原本就是法律保护的权益,不应该成为某些人的施舍。城市高楼林立,工人挥汗如雨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样的现实让我们感到心痛。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烈日炎炎似火烧,山东省气象台昨日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请民众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橙色预警之下,本报记者针对劳动者的高温福利进行了调查,最终发现结果不尽如人意。在高温下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比如建筑工人,很少有放高温假和领高温补贴的,更有一些工人对此闻所未闻,反倒是一些办公环境较为舒适的白领享受到这种待遇。很显然,现行的高温福利制度并没有给最需要清凉的劳动者送上一把“遮阳伞”,而成为脱离现实、不合时宜的空文。
高温下的劳动者领不到高温补贴,这个现象值得关注,其中的问题更值得深思。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体力劳动者的福利也应该水涨船高,现在反而停步不前甚至倒退,问题恐怕不能仅仅归结为资方的冷漠和吝啬。当多数体力劳动者都很难享受法定的福利时,不是福利的精神错了,而是法定的内容出了问题。
国内目前有章可查的高温保障法规仍然是半个世纪前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条例“暂行”至今,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劳动者的就业形式早已发生了巨大变化,问题也由此而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所有制形式主要是政企合一的国家所有制,企业工人的工资和福利,都由政府包办,法定的福利在落实环节基本没有阻力。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多种企业所有制并存,社会的利益背景变得更加多元,对于法定的福利就有各自不同的理解,能不能真正发到劳动者手里也成了问题。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资方往往尽可能降低用工成本,这在建筑行业表现得尤为明显。于是,虽有国家法规保障但缺乏强制措施的高温补贴和高温假期都成了劳动者的“奢侈品”。与资本的强势相比,背井离乡的打工者在各方面都处于弱势,让他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维护权益简直如上青天。
对弱势群体,社会的关怀有多种多样,送绿豆汤、风油精固然体现了人情冷暖,但能真正让劳动者走出高温困境的只有法律的保护。在高温天气下暂停工作、享受补贴原本就是法律保护的权益,不应该成为某些人的施舍。为此,当前应该做的就是加强立法工作,保护劳动者权益不能只停留在原则性内容上,更应该有可操作的实质性内容,要对那些有法不依的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应对高温,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更需要国家和政府尽到责任,从法律和制度的层面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城市高楼林立,工人挥汗如雨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样的现实让我们感到心痛。我们希望新的立法能够尽快通过,让高温福利真正惠及高温下的劳动者,并成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权利。
参与互动(0) | 【编辑:邓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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