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随着腐败行为的日益隐蔽化,目前反腐败工作已经不再限于对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的查处,中国反腐工作进入了查处“隐性腐败”的“深水区”(8月3日《人民日报》)。
现实生活中,一提起腐败,不少老百姓都可信手拈来几个大贪官,都能记起那一串串令人瞠目的贪腐数字。但这些人人皆知的腐败大案,只是浅层上的案子,是一种“显性腐败”。其实,在我们的生活周围,还存在着大量的深层的腐败,它藏匿得更为隐蔽,不易被发现,可称作“隐性腐败”,更应引起人们的警惕。稍加分析不难发现,这种由“地上”转为“地下”、由直接转为间接、由“现货”转为“期权”、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转为隐蔽性较强的“隐性腐败”,具有发现难、认证难、取证难、涉及面广、法规常常触及不到等特点,影响极坏,危害甚烈。
让人欣喜的是,“隐性腐败”问题已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中央和有关部门密集出台若干规定,比如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力度的通知》,中办、国办先后颁布的两个《规定》等,均对新形势下产生的各种“隐性腐败”进行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同时查取了一些“隐性腐败”大案。这些迹象表明,中国反腐工作进入了查处“隐性腐败”的“深水区”。
遏止“隐性腐败”,既要“短兵相接”,亦要打“持久战”、“攻坚战”。当务之急,不仅需要对制度提出更专业、更精细、更科学的要求,也需要全社会对此进行反思、“会诊”。在我看来,不论是“显性腐败”还是“隐性腐败”,公众都要“零容忍”,都要像对待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不仅要打痛,更要打死。这其中,尤须密织监督“天网”,把强化对权力的制约落到实处,破解“权力过分集中”的难题,让所有的公权在阳光下透明运行,不被某些官员恶意染指。
湖南 高福生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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