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济南读大学的小玲(化名)拿到了德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却因为银行的一个失误而让留学泡汤,于是她把银行告到了法庭。近日,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
小玲已经上了大学,一直在为出国留学做准备。去年9月上旬,小玲接到了德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怀着激动的心情开始办理出国手续,频繁往返于北京和济南两地。
小玲在北京的德意志银行开了户头,赶回济南办理电汇。去年9月底,小玲在济南找了一家大型国有银行,办理了电汇手续。国庆节之后,小玲接到了退款通知,显示电汇没有成功。
等小玲找到办理电汇的银行才弄明白,原来银行工作人员在电脑操作中,将小玲的个人编号输错了一个字母,错将“B”输成了“G”。而这时再办理电汇,已经错过了最后时限。存款证明无法出具,小玲也就办不了签证,最终没能按时到校报名。
小玲称,该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耽误了自己的留学,不仅给自己带来了汇率方面的损失,而且还造成了心理伤害,因而要求被诉银行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四万余元。
而银行方面则称,小玲办理电汇的时间比较紧张,即便没有出错,小玲的留学计划也未必能实现。另外,小玲在填写电汇单时,书写不够清晰,也是导致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原因之一。
在经过调查后,历城区法院的法官依法对该案进行庭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银行方面最终赔偿小玲一万五千元。(记者 李文鹏 通讯员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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