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道,国内最大非法组织劳工出国打工案今天上午在京开审。罗颖、龚小宁涉嫌组织800多人到罗马尼亚打工,赚取中介费6000多万元。许多人在该国遇劳务纠纷流落街头。
事件调查
首批赴罗华工享受国民社保待遇
2006年10月18日,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后埔村村民高雪美眼含泪花,和19名工友坐上大巴挥别亲人。时年33岁的高雪美从未离开过家乡,这次离家是为了到罗马尼亚务工。
据了解,高雪美和同乡是罗马尼亚对华开放劳务市场后首批赴罗的中国劳工。他们是幸运的,出国后,他们享受到和罗马尼亚国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既挣了钱,生活也稳定无忧。
罗国人西方打工 华人“补空缺”
据悉,上世纪90年代,罗马尼亚语里有了“打工者”一词,特指到西方国家打工的罗马尼亚人。加入欧盟后,罗马尼亚人去欧盟其他国家不再需要签证,“打工者”数量迅速增长。
当时,罗马尼亚到外国打工的青壮年占全国人口总数的近十分之一,使罗国的建筑工人严重匮乏。
记者从商务部驻罗马尼亚经商参处了解到,罗马尼亚希望中国劳工投入到罗国建筑领域,其中包括布加勒斯特环城公路等“重点工程”。
赴罗务工成风黑中介借机敛财
高收入加高福利,越来越多的中国农民工对赴罗务工趋之若鹜,也有人意识到赴罗劳务中介是个高利润的买卖。
但法律规定个人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罗颖和龚小宁开始和有外派劳务资质的企业“合作”。2007年12月1日,两人与具有劳务输出资质的富源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富源公司全权委托二人操作招工事宜。
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罗颖、龚小宁陆续从山东、四川、福建等地招收800多名工人,按每人76000元至82000元不等的价格收中介费,总额高达6000多万元。
罗国人回国就业华工罢工露宿街头
当罗、龚二人窃喜发财时,突然爆发的金融危机使罗马尼亚国内30%的在建工程停工。外出打工者纷纷回国,华工饭碗受影响,外国雇主开始克扣华工工资。
华工的经济陷入困境,华工张明(化名)说:“在国内时说好每月800欧元,缩减了一半,连中介费都还不起!”金融危机爆发后工人们轮班干活,雇主怕人跑了还扣了他们的护照。
2009年2月11日,75名华工罢工抗议,被雇主赶出宿舍。华工无奈之下到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附近露宿。“我们人生地不熟,觉得使馆门口最安全。”华工李强(化名)说。
窘迫劳工几乎吃光罗首都湖中鱼
在大使馆门口搭帐篷露宿的劳工人数很快达到近200人,他们大多数来自富源公司。因生活窘迫,他们经常到罗首都的一个湖里捞鱼吃,慢慢地,湖里的鱼都少了。
华工的遭遇得到罗马尼亚人的同情,很多市民送来食物和生活用品。据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介绍,除了这些人,另有800人因劳务纠纷向大使馆求救,涉及富源公司的劳务纠纷最多。
劳工告诉记者,他们不是不愿回国,只是担心走了劳务中介费就要不回来了。大使馆将情况报告国内,北京、山东、福建等多个省市纷纷派出工作组到罗马尼亚处理问题。经各方努力,2009年4月16日,露宿使馆门前的劳工全部离开。
7部门开展行动罗、龚二人落网
这一事件引起国内重视。2009年6月10日,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等7部门实施了“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罗、龚二人被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拘捕。
商务部、国资委督促相关公司向工人们退费。
“行动”期间,各地破获外派劳务领域违法犯罪案件1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6名,涉案总金额为2.6亿元。其中罗、龚案的涉案金额有6000多万元,占到近四分之一。在罗马尼亚的华工有3000多人,被罗、龚推介去的就有800多人。
朝阳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罗、龚二人违规经营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遂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不认罪自称不了解“中国行情”
上午9点半,55岁的罗颖和56岁的龚小宁被押进法庭。罗颖猫着腰,时不时晃动着身体,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看到在场的记者在摄像、拍照,她非但不羞愧,反而一直在笑。
开庭后罗颖和龚小宁告诉法官,自己是退休职工,一直从事国外劳务输出。
听完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罗颖不认罪。
“我没利用个人关系承揽劳务,我长期在国外,不知道个人不能从事这项业务,没有利用富源国际的资质,也没有扰乱市场。”她说。
“我的意见和她一样。”龚小宁附和道。
听说罗缺劳工决定“合作”
罗颖说,她是从罗马尼亚欧石公司听说罗马尼亚缺建筑工人。
“根据罗马尼亚的法律,劳务中介个人不能做,所以我就联系上了富源国际公司。”
罗颖告诉法官,富源国际主管出国劳务的副总张某是自己多年的朋友。听说这个消息后,张某说去和劳务部请示。
“具体怎么请示的我不知道,总之最后张某告诉我可以做。”
“他们没有输出到罗马尼亚的经验,而且项目是我们介绍的……”罗颖把话说了一半就停住了,顿了一顿说,“张总后来和单位商量,同意和我们签委托协议。”
“收费多少是没有标准的”
对于800多名工人和6000多万元的经营额,罗颖表示认可,但说:“那些钱都是‘毛收入’,而且中介收费是没标准的,我们问过。”
罗颖告诉法官,他们的支出很多,有机票、使馆签证费和给欧石公司、富源公司的分成等。
在法官反复追问下,罗颖说:“我们要管理工人,这也要钱。”
“那你们不挣钱吗?”法官问。“我们和工人签的是4年的合同,剩下的钱才是我们的。”罗颖说。
她又说:“2008年工人最多每月挣1500欧元。后来涨中介费,是因为经营得好,大家都愿意来。”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专家建议
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条例
商务系统官员认为,“黑中介”是引发外派劳务纠纷的主因,“罗马尼亚劳工案”是典型。他们建议,应加大非法外派劳务的查处力度,建立外派劳务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
同时,应尽快出台《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确保外派劳务人员发生事故和纠纷时能得到援助。
参与互动(0) | 【编辑:邓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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