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新郑市人民法院
主角:王军张林
案情简介:王军借张林1万块做生意,赔本后张林上门讨债,“还9000抵1万”,王军称如言还款,可欠条没要回。半年后,张林拿欠条将王军告上法庭,再次追款。
进展:法院判决王军还款1万块。
商报记者王红伟
通讯员左世友代蔚青
如果世上有后悔药,王军说他现在愿意掏1万块买。他后悔当初还款没把那1万块钱的欠条要回来。
张口借钱
同事借给他1万块
王军,35岁,在新郑某单位工作,工资不高,手里总攒不住几个钱。
2008年底,王军打算做生意,改善生活状况。
王军算了算,大概需要几万块钱。钱凑不够,他向同事张林张了口:“能不能借1万块,做点小买卖?”
张林二话没说,当场同意。
2008年10月24日,张林把钱给了王军。
王军打了个欠条,承诺2009年10月1日偿还。
同事仗义
借款1万还9000块算了
半年后,初入商海的王军碰得头破血流。
“做生意赔了本。”王军说,就在此时,张林找上门。
张林说,有急事用钱,“我知道你现在生活困难,你欠我1万块,还9000块算了。”
真是仗义啊!话说到这份上,王军硬起头皮,东拼西凑借来9000块钱,交给了张林。
王军说张林没打收条,也没把欠条拿出来,他碍于情面,没好意思提。
法院判决
有欠条就得还钱
本想着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是,半年之后,张林却拿着欠条再次找上门,要求还那1万块钱。
王军气得不轻:“钱都还过了,咋还要?”
一周之后,王军接到法院的传票和一份起诉书,张林把他告上了法庭,要求还钱。
开庭时,王军说,他早已清偿了这笔钱,并且“还9000抵1万”,是张林提出来的。可张林矢口否认。
法官让王军拿出证据,王军说,当时只有他们俩在场,也没有写收条,实在没证据。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王军当庭发起了毒誓。
可是,发誓抵不上证据。最终,新郑市人民法院依据张林手里的欠条,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一审判决王军还款1万块。
参与互动(0) | 【编辑:邓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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