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2日,石家庄一名6岁半男童随妈妈一起去一家酒店听讲座,在酒店大堂玩耍时遭遇不测,被酒店一名有恋足癖好的清洁工掐死。8月18日上午,清洁工张少彬故意杀人一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少彬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还判决其赔偿男童父母丧葬费123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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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2日,石家庄一名6岁半男童随妈妈一起去石家庄某酒店听讲座,因为讲座不允许儿童进入,男童在酒店大堂玩耍。当日15时许,在该酒店工作的清洁工张少彬在一楼卫生间打扫完卫生后,将男童骗至酒店一楼一间放置杂物的库房内,欲亲吻其脚掌。男童不从并大声呼救,张少彬怕事情暴露,为阻止其喊叫,用双手连续三次掐住男童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
在确定孩子已经死亡后,张少彬隐匿好孩子的尸体,下午照常上班、下班回家。次日,张少彬仍正常上班,遇到寻找孩子的若干人,他一点也没惊慌,而且又在作案现场亲吻了死者的脚丫。随后,张少彬有条不紊地处理了尸体,以致男童后来尸现垃圾中转站。
张少彬的家属曾向侦查机关表述,张少彬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他自五六岁时就有恋足的癖好,家里有很多来自报纸等刊物上的小孩脚丫的照片,都是张少彬搜集的。
8月18日不到8时30分,参加庭审的律师就进入了法院大门,不久公诉机关的警车也开进了法院大门。大约两小时后,媒体记者才被允许进入法庭。
8月18日10时多庭审开始,穿着大裤头、露着肚皮、披着囚服坎肩的张少彬被带上法庭。法官进行了简短宣判,宣判过程中,张少彬面无表情。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张少彬在被害男童呼救时,先后三次掐被害人脖子,其中男童两次被掐昏后苏醒过来,张少彬第三次长时间用力将男童掐死,其行为虽系临时起意,但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所以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张少彬系临时起意,事前并无预谋”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男童父母提起的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27398元,经查,张少彬应予赔偿其丧葬费12378元,所提其他诉讼请求,无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少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极其残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男童的父母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以赔偿。最终依据我国《刑法》第232条、第57条第一款、第36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张少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少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男童父母丧葬费12378元。(燕赵都市报 记者蔡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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