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亲戚合伙做生意“吃了亏”而心生怨恨,襄樊高新区团山镇42岁的龙某竟然违反人伦,两次夜晚入室报复强暴妻妹的公婆。昨日,记者从该市高新公安分局了解到,龙某因涉嫌强奸罪而被高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8日,襄樊高新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团山镇一79岁老太7日夜晚遭人入室强奸,而2009年4月10日,老太也曾遭人入室强奸,独居的老太因顾及脸面一直没有对亲人们说。
民警根据两次作案的时间和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特征,基本刻画出嫌疑人为30至45岁、与受害人及其家人有恩怨前仇或有性变态,性畸形、受过打击处理的性犯罪前科人员,专案民警根据相关证据,广泛摸排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的第5天,犯罪嫌疑人龙某被专案组抓获。龙某交代了他不可理喻的犯罪动机:龙某系受害人之子的姨夫,1999年两人合买一辆大货车跑运输,由于受害人之子有正式工作,跑运输的事就由龙某一人承担。1999年底,龙某驾车撞死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受害人之子从未看望过服刑的龙某,龙某由此心生怨气。出狱后,龙某又与受害人之子合伙经营养猪厂,因生意惨淡没有赚到钱,加之龙某建房找受害人之子借2万元钱未果,龙某更加怀恨在心,于2009年4月10日和2010年8月7日深夜,事先潜入独居的受害人家中,先后两次报复强奸受害人。 (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汉江雪 通讯员李庆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季】 |
相关新闻: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