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包年罚款”是滥用权力 ——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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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包年罚款”是滥用权力

2010年08月23日 16:1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驾驶员超载,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无可非议。然而据报道,江西某地不少司机反映,该市公安交管部门不知何故,竟然搞起了“罚款包季、包年制”。车主只要交1900元可保一个季度不罚款,交8000元就能保证一年不罚款。

  在正常的公安交管工作中,对超载驾驶员进行罚款,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对司机超载行为进行惩戒,让他们吸取教训,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二是为了教育其他司机不要超载,起到预防的作用。但是该市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包季罚款”“包年罚款”,既不能保证交通秩序长治久安,也不能保障广大司机的生命财产安全,反而埋下了祸端,后患无穷。

  “包季罚款”和“包年罚款”,等于是在司机还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就开始“超前罚款”,客观上纵容了司机的超载行为。对司机而言,等于是花钱买了“超载通行证”,买了“违章护身符”,在今后一个季度或者是一年之内,都可以任意超载。如此一来,司机和乘客以及其他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障?治理超载的目的又如何达成?

  表面看来,当地的公安交管部门是这种做法的最大受益者。因为“包季罚款”“包年罚款”以后,他们的罚款目标稳定了许多,工作也轻松了,只坐等收“罚款”就行了。

  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却充分暴露出该部门以罚代管、以罚创收、以“懒政”思维指导执法等诸多弊端。以罚代管罚不出交通秩序的长治久安。把罚款当成创收的手段,在司机没有违章的情况下提前征收“罚款”,不仅是乱收费的表现,为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容,而且极易滋生贪污腐败行为。更何况,执法者这种“懒政”行为只图自己“省事”,枉顾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是权力滥用,是一种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近年来,虽然各地都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但是类似的乱收费、乱罚款等权力滥用行为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希望监管部门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此类行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问责力度,避免此类行为发生。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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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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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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