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货车司机瞿某7年前在京沪高速公路泰安段倒车时,与另一辆货车相撞,导致2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瞿某在泰安属地法院接受审理。取保候审期间瞿某藏匿起来,泰安民警展开追捕,一直没有找到他。今年8月24日,瞿某在他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时落法网。26日,瞿某被泰安警方带至泰安市看守所。
26日下午,记者在泰安市看守所外见到了从莒南县涝坡镇押回来的犯罪嫌疑人瞿某。民警为他办理了相关看押手续。这个长达7年的案件有了重要进展。
2003年任泰安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案队队长的赵正全向记者介绍:2003年5月12日凌晨3时许,他们接到报警,一辆临沂牌照的大货车在京沪高速公路泰安化马湾路段与一辆日照牌照的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日照牌照货车驾驶室内2名人员当场死亡,1人腿部受重伤。民警调查时,临沂牌照货车驾驶员瞿某说他当时开得很慢,不知为何被另外一辆车追尾了,他当时很害怕并报了警。
民警随即展开详细调查。由于交通事故较为严重,瞿某被泰安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调查时,救援人员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瞿某驾驶的货车挡位在倒车挡上,并且怎么也搬不动。办案民警怀疑瞿某没有说实话,并猜测事故发生前,车辆并不是向前行驶,而是向后倒车。民警审问瞿某时,他始终坚持说车辆向前行驶。泰安交警委托省级权威技术部门对该车进行了技术鉴定,结果显示:事发时,瞿某的车以每小时5.5—8.5千米的速度向后倒车。
面对铁的证据,瞿某不得不交代了事实。原来,他拉着一批货物送往泰安市范镇,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并准备在化马湾下高速时,由于车辆在岔口处多直行了200米,瞿某于是决定冒险向岔口处倒车,导致后面的车辆车毁人亡。瞿某在刑拘期满取保候审期间,泰安属地法院两次传讯瞿某,但发现瞿某不知去向。
2004年8月,经批准,泰安公安部门对瞿某执行逮捕。其间,赵正全等民警多次到瞿某的户籍所在地等多个地方调查瞿某的信息,并和当地公安部门接洽了相应的工作。随后,瞿某被列为公安网上通缉的重要对象。
将瞿某从莒南带回的泰安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马元介绍,多年来,泰安公安部门一直关注着这个案子,并将瞿某作为重点抓捕对象。8月24日下午,他们突然接到莒南县公安机关的消息称,网上抓捕对象瞿某已经落网。马元与民警韩继涛、张传群立即赶赴涝坡镇派出所,将藏匿多年的瞿某带回泰安。24日下午,瞿某到涝坡镇派出所去办理身份证业务时,民警发现瞿某为多年在逃的通缉对象,于是将他控制住了。
记者询问瞿某为什么逃匿时,他说,当时他的孩子才一岁多,出现事故后家庭困难,他就去打工挣钱了。多年来,他在附近山里一个厂子内打工,没有时间出来,家里人也没有说民警去调查的事情,所以也不知道公安机关在抓捕他。
马元说:“他可能没有说实话,取保候审前,民警当时已经向他讲清楚了注意事项,更何况当时的案件还没有处理完。这7年来,警方查得这么严,也不知道他怎么熬过来的。”本报记者 孔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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