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廖德政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法官在巴东县看守所宣判时,廖德政面无表情……
卫生局外,女子被刺身亡
去年11月27日下午2时许,巴东县卫生局大院门口,一名红衣女子被一名男子拦住去路。双方交谈几句后,红衣女子转身离去,男子大步赶上,掏出水果刀,对着她的腹部、胸部连刺三刀。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
红衣女子叫田何玉,37岁,任巴东县中医院副院长刚一年;此前,她曾担任巴东县大支坪卫生院院长4年。而将她残忍杀害的,正是她昔日的同事、大支坪卫生院医生廖德政。
行凶后,廖德政将刀扔在地上,掏出手机报警:“我杀人了,你们来抓我。”
正在此时,当地派出所一辆警车路过。廖德政拦下警车,要求将他送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工作16年,仍是初级职称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名原本应该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医生,成为一名凶手?这一切都要从廖德政的职称评定说起。
1993年,廖德政从恩施卫校毕业后,分配到大支坪卫生院工作,至案发时已在那里工作了16年。
1998年,大支坪卫生院有两人被评定为初级职称(医师),正是廖德政和田何玉。此后11年里,廖德政一直未能评上中级职称(主治医师)。
案发前两天,大支坪卫生院召开竞岗大会,由县卫生局政工股股长谭华兵主持。廖德政就自己的职称问题与谭华兵沟通,最终不欢而散,廖一怒离去,未参加竞聘。
第二天上午,廖德政找到大支坪卫生院院长袁泽略,要求解决自己的职称问题,谭华兵当时也在场。袁称解决不了,只能帮他开证明向县卫生局申报。
当天下午,廖德政当面向县卫生局局长胡才芳反映情况,称自己2004年就具备申报中级职称的条件,但当时的大支坪卫生院院长田何玉未给他申报。胡给谭华兵打电话询问究竟,谭解释说,2004年申报中级职称的条件是至少要达到专科文凭,而当时廖德政只有中专文凭。廖德政则称,自己2004年时在某大学接受本科函授教育,按当时人事部门的口头精神,可申报中级职称。
胡让廖德政将有关证明材料拿来审核,廖德政答应回家准备,不料第二天就发生了凶案。
纠结于心,蓄谋杀人报复
据廖德政供述,当他同卫生院院长袁泽略谈话时,在场的谭华兵说评定职称还必须要有一年考核等次达到优秀,而他不符合这一条件。他当即给2004年已评上中级职称的一名同事打电话,得知当年这名同事并不具备这一条件。
廖德政觉得是田何玉和谭华兵故意刁难他,十分愤怒,蓄谋报复。当晚,他到大支坪集镇购买刀具,却未买到。
次日中午,他来到巴东县城,花5元钱买了把水果刀,之后在县卫生局门口守候。见到田何玉后,廖德政要求田和他一起找谭华兵,说清楚他的职称评定问题。田何玉表示自己要上班,边说边走,廖德政心一横,抽刀向她刺去。
廖德政称,行凶之前他其实很矛盾,毕竟田何玉是他昔日同事。他希望田何玉、谭华兵等人能给他一个公正的说法,但田的态度让他绝望。
因小失大,毁了两个家庭
由于廖德政的犯罪行为,导致两个家庭家破人亡,令人唏嘘。
廖德政的妻子在一所学校打工,12岁的女儿在上中学。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他74岁的农民父亲一直老泪纵横,庭审结束时想塞给他300元钱,但廖德政没有勇气面对老父,不敢伸手去接。
受害人田何玉结婚多年,有个年幼的女儿,其父亲田先彩是“田氏骨科疗法”的创始人,在恩施州内外颇有影响。案发后,她的家庭也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
该案主审法官罗远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廖德政虽有自首情节,但他为泄私愤,在大街上预谋报复杀人,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故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周光兵 通讯员刘国峰 谭元贵 钱财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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